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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城区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简章 |

为进一步适应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改革与发展需要,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素质,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招聘一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具体事宜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根据《枣庄市基层法律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枣司发[2007]36号)和《枣庄市司法局关于考核录用部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通知》(枣司发[2010]6号)等文件要求,以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提高服务工作水平为目标,切实解决我区基层法律服务人才紧缺现状,改善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人才结构。
(二)基本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法律;
(二)具有薛城区常住户口;
(三)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司法资格的年龄可适度放宽,身体健康;
(四)尚无固定职业,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法律本科、具有司法资格的优先录用;
(五)品行端正,无刑事犯罪、违法违纪记录或其他不良记录;
(六)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协调能力和处理具体法律实务的能力;
(七)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方式: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
四、招聘数量及岗位
(一)招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2名;
(二)经考核选拔后,统一组织被招聘人员参加省、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取得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资格,根据需要充实到镇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3月19日—3月21日
报名地点:薛城区司法局政工科(薛国大酒店西,黄河西路127号)
联系电话:办公室: 4426109
孙科长: 13793739723
杨科长: 13969466980
(二)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加分证明材料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一寸同底板彩色照片5张进行现场报名,详细填写《薛城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整个过程。报名考务费80元/人。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于2010年3月23日—24日到薛城区司法局政工科领取准考证。
(四)加分规定:
具有法律专业本科学历的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具有司法资格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加分成绩随笔试结果向社会公布)。
六、招聘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0年3月27日上午。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方法和内容:笔试内容分为《申论》,占40分;《宪法》、《民法通则》、《物权法》、《婚姻法》、《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占60分。
4、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0年4月3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法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法律实务、综合分析、反映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采取百分制计分,当场评判。
七、聘用和待遇:
(一)公示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成绩,经体检合格后,确定被聘用人员,考试成绩和被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
(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择优聘用的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依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三)待遇
被聘用人员薪酬采取底薪(500元/月)和绩效提成相结合的方式计算,不低于本地区企业最底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为其交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
八、组织领导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政工科,具体负责本次招聘事宜。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招聘活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4426118。
附:薛城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薛城区司法局
二○一○年三月五日
附件:
薛城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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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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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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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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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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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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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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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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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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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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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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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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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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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好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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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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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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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结 果 |
(公章) 年 月 日 |
聘用情况 |
(公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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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人所提供的求职申请信息是真实完整的,在《招聘报名登记表》上填写的内容无任何伪造、隐瞒。 签名: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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