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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共山东省委党校2010年党政干部研究生班和专业理论研究生班招生工作的通知 |

各区(市)委组织部,枣庄高新区政工部,市直各部门政工(人事)科:
2010年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党政干部研究生班、专业理论研究生班继续招生。为切实做好推荐报考工作,现将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政干部研究生班
1、报考名额、学制和待遇
该班主要培养具有较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的优秀年轻干部。计划招收60人,分配给我市报考名额8名,下半年入学,学制2年。学员学习期满,考核合格,颁发省委党校党政干部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按照鲁发[2009]8号文件规定,其学历作为干部任职选拔、公务员考评晋级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2、招生对象和条件
该班招生对象为大学本科毕业,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年龄在35岁(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的副科级及其以上党员干部。
3、招生办法
该班招生采取组织人事部门推荐,省委党校审核,经考试择优录取。
4、考试科目及复习材料
考试科目:(1)政治理论与时事政治;(2)论文;(3)英语。
复习材料:(1)《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程》(第二版,中央党校出版社);(2)《新编政治经济学教程》(第三版,中央党校出版社);(3)《科学社会主义基本理论》(中央党校出版社);(4)《新时期中共党史简明教程》(第二版,中央党校出版社);(5)《邓小平理论基本问题》(简编本,中央党校出版社);(6)中国共产党建设史(中央党校出版社);(7)《大学英语精读》(一、二册,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8)“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相关资料。省委党校教务处教材科备有上述教材,考生可与其联系购买(联系电话:0531-87088119)。
5、考试时间和地点
2010年6月23日、24日在省委党校进行。
6、录取
统一阅卷后,由省委组织部和省委党校根据考试成绩和单位推荐意见,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研究确定录取名单。
二、专业理论研究生班
1、专业、学制和待遇
该班主要培养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和优秀青年干部,开设中共党史和马克思主义哲学两个专业,每个专业招生20名,共计招生40名,分配给我市报考名额15名,学制2年,2010年9月份开学。学员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省委党校研究生毕业证书。同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申请中央党校硕士学位。学员学习期间的工资、医疗等享受在职人员待遇。住宿费、学费、医疗费、外出考察费由所在工作单位承担。申请硕士学位所需费用由所在工作单位或本人承担。
2、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该班招生对象为2007年9月1日以前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年龄在35岁(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在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青年干部、科研人员和理论工作者。
3、招生办法
该班招生采取考生自愿报名,经所在单位同意,市委组织部审查推荐,省委党校审核,经考试择优录取的办法。
4、考试科目
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专业:(1)政治理论(含时事政治);(2)英语;(3)中共党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史;(4)党的建设理论;(5)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发展史。
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1)政治理论(含时事政治);(2)英语;(3)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4)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含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5)中西哲学史。
省委党校备有上述部分复习资料(联系电话:0531-87088393)。
5、考试时间和地点
2010年6月9日、10日、11日在省委党校进行。
6、录取
统一阅卷后,由省委组织部和省委党校根据考试成绩和单位推荐意见择优录取。
各区(市)、市直各部门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报名,并于3月12日前将参加考试人员情况(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工作时间、入党时间、现任职务、任现职时间)报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市行政大厦701房间),经审查同意后统一办理报名考试有关手续。联系电话:8685876。
有关报考具体事宜,可直接向省委党校招生办咨询(联系电话:0531-87088304)。
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
201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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