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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商业贷款,能否将公积金里的钱提出来?

来自:薛城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0-03-04 16:12:12

在本市公积金没有贷款的情况下,职工使用个人住房贷款(商业贷款)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住房商业贷款正常偿还一年后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应还付息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