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枣庄市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发放办法(试行)的通知》(枣人社发[2018]38号)文件精神,自2018年5月18日起,对择业期(毕业3年内)到枣庄市企业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就业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枣庄缴纳社会保险的,自缴纳社会保险之月起,给予全日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租房和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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