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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来自:市司法局主持人 时间:2019-12-02 16:56:48

      主持人:王局长好!法治工作是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事业,作为机构改革后融合重组的新机关,市司法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发挥哪些作用,承担哪些职能呢?

      王茂山:主持人好。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新组建的市司法局相关工作职能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枣庄市司法局和原市政府法制办进行了融合。从机构性质看,司法行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司法局又是政府组成部门、政法机关,实现了党政机关合并设立和职能优化。从具体职责看,重新组建的司法局承担着法治宣传、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任务,实现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职责一体、全面贯通。具体来说,就是“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所谓“一个统筹”,就是统筹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所谓“四大职能”,就是在全面履职基础上,发挥好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四个方面职能作用。

      市司法局重新组建以来,全系统上下铆足干劲、加压奋进,明确前进方向,树立全新形象,积极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开创新局面。市领导李峰、石爱作、王玉波、李爱杰、宋丙干等多次对枣庄司法行政工作做出批示,系统工作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主持人:您刚才提到了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请问这项工作进展情况如何?

      王茂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目标,在省委启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之后,市司法局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经过科学统筹和周密部署,今年4月8日,中共枣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4月17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在市司法局正式揭牌,依法治市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同时,市、区(市)两级步调一致,创新形成了“有总有分、有统有异”的制度体系,率先在全省实现了“两个全覆盖”。目前,依法治市办下发了《年度工作要点》,完善了立法、司法、执法、普法守法四个协调小组运行机制,统筹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取得了良好开局。4月份以来,省内外21个地市来我市学习交流依法治市工作。市司法局多次在全省专题会议上做典型交流发言,以优异成绩展示了枣庄司法品牌形象。

      主持人:除了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市司法局具体在服务保障法治工作中做了哪些亮点工作呢?

      王茂山: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年”任务落实,聚焦“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双招双引”、新旧动能转换,为“先把枣庄经济搞上去”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供给优质法律服务,特别是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立足“一体带动”,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对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坚持从企业实际需求出发,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将服务企业发展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在全市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基地创建活动,逐步构建起覆盖城乡、功能完备、满足经济社会各领域需求,特别是满足企业发展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目前有5个区(市)被评为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基地。围绕城市转型、企业发展,成立律师服务团、律师会客厅、个人调解工作室,开展律师进社区、进“园区”,“法律体检”“法润金融”等系列活动。依托枣庄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积极打造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综合服务、协调联动、舆情分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热线平台,有效满足企业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建立线上线下联动机制,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提供实时咨询服务,形成了集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监督回访等功能于一体的涉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二)突出“两轮并行”,充分履行对企业发展的法治保障职能。一是完善涉企法律服务机构设置。全市法律服务业初步形成了以律师业为主,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共同发展的局面。在基层法律服务“一镇一所全覆盖”的基础上,为基层百姓和“镇、村微企”提供“全方位、全天候、全时段”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工作。围绕“在什么地方开展服务”的问题,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向一线、企业等领域延伸;在滕州试点打造“中小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创新组建“中立和解法律服务社”;在全市健全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以企事业司法办为依托,组建一支常驻企事业单位的法律服务队伍。现已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联通的涉企公共法律服务组织网络,有效发挥了法律服务队伍的资源优势。二是拓展涉企法律服务业务空间。基本涵盖了法律服务、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纠纷调解、法治宣传5大系列。律师除传统涉企诉讼业务逐年递增外,以事前法律策划、事中风险防范为特点的非诉讼业务不断发展。公证业务向融资租赁、股权转让等经济社会深层次领域拓展。基层法律服务推行农村项目竞标和农村合同监管“两个中心”建设,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便捷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机构运用科技手段解决争议的能力增强。调解组织网络平台不断拓展,消除空白点,扩大覆盖面。通过推出“定制式”律师服务、“全时通”公证服务、“点援制”法援服务、“订单式”法治宣传、“自选式”矛盾化解等,实现了面向企业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的规范化、标准化、系列化。

      (三)实现“三项提升”,扎实开展企业法律服务相关活动。一是企业法治创建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实施依法治企,建设“法治企业”。帮助企业修订完善《企业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等多项企业“小立法”,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诚信道德规范、工作岗位管理标准等多项制度,健全完善以事前法律防范为主、事中法律控制和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企业内部法律风险监督流程。二是开展法德教育,建设“诚信企业”。深入开展“法律进民企”“诚信进民企”,创建“诚信守法”企业等活动,传播诚信知识,普及诚信规范,营造诚信风气,打造诚信品牌。三是丰富企业法制文化形式,建设“法律文化企业”。注重引导企业搞好法律文化建设,不断加大软硬件设施投入,营造企业学习法律文化知识的浓厚氛围,为保障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二是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方面日益提升。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齐抓共管、协作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先后制定《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十条措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十条措施》《落实惠企便民措施服务最佳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市政府办名义制发《法律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不断优化企业的营商环境。三是面向企业的公益服务全面提升。开展“法治惠企业”系列活动,助力全市企业转型发展。甄选市直和各区(市)律所业务能力强、政治思想素质过硬的律师,分别组建法律服务团,为辖区企业“把脉问诊”。深入企业走访,实地了解法律需求,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对“企业常见金融问题”“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等进行专题法治宣讲,有针对性的提供法律服务。目前已联系企业65家,提供法律咨询620余件次,50余家企业,60名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服务企业律师大讲堂”,有效提高企业依法经营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主持人:下一步,市司法局在加强和改进法治服务保障,推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还有什么打算?

      王茂山: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精准定位、精致服务、精细管理,全力为城市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全面的法治服务。

      (一)加强领导,构建全面覆盖、布局合理的结构网络。积极构建“城区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力争实现“一个门”进来、“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要适应企业法律需求的新趋势与新特点,法律服务网络应从以“建”为重点向“建、管、用”并重转变,在“管”“用”上下功夫。推行点对点的服务,比如滕州市、市中区、薛城区、山亭区在服务形式上,已经从“传统型”向“数字型、科技型”转变。利用互联网覆盖广泛的特点,加强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进法律服务在线咨询、网上化解矛盾纠纷等信息平台建设,使企业享受到及时便利、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统筹兼顾,打造科学立法、规范执法的服务模式。树立平等保护、促进发展的立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立法,重点围绕企业在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融资、公平竞争等方面遇到的困难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在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及时启动立法程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统筹协调正在开展的相关法规规章清理工作,集中清理现行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企业发展的相关内容,及时予以废止或者调整完善,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坚决保护企业公平公正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享受同等法律待遇。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量化处罚裁量基准并向社会公布,对企业做到“同等情况同等对待”。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切实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阳光执法,坚决避免人情监管、选择执法、执法不公、暗箱操作等现象。全面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从制度上推动解决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三)整合资源,建立快捷高效、功能完善的运行机制。做好系统内“纵向资源整合”和系统外“横向部门联动”两方面。比如,司法行政系统对内建立健全法律宣传、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工作网络,发挥法律服务的独特功能。同时,探索与法院、公安、信访、工会、妇联等部门的工作对接模式,共同促进企业发展。加快解决法律服务人才资源分布不平衡的问题,推进律师资源合理分布、均衡发展;进一步健全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准入机制,引导基层法律服务所主要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和“镇村微企”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规范和加强公证工作,积极解决公证人员短缺问题;加强城乡公共场所及企业、工业园区的普法阵地建设,建立完善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公共设施体系;鼓励和支持规模大、实力强的鉴定机构将服务网络向企业延伸。

      主持人:谢谢王局长,本次访谈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