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科室职能

来自:章晨伟 时间:2008-11-30 16:54:11

办公室

1、负责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题的搜集、汇总、呈批、会议通知、记录、起草会议纪要以及会议决议落实情况的检查、情况反馈等工作。

2、负责起草各种文件、调研材料、领导讲话等材料,并负责新闻稿件、信息、简报的投稿编发工作,及各种材料的打字、复印及机要的管理工作。

3、负责各种文电的收发,提出拟办意见、传阅和催查办工作。

4、负责各种文书档案、图书、报刊、资料的管理工作。

5、负责掌握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住房、车辆、装备建设等情况,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负责车辆的调度、使用和维修工作。

6、负责来往客人的接待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4412991

 

政工科  

1、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编制的分配、使用及新设机构的审查、呈报;管理本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机构编制。

2、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晋级。

联系电话:4426109

 

法制教育科:

1、负责拟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及考核验收。

2、负责全民普法、依法治区的日常工作。

3、负责对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有关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建立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普法档案。

4、负责起草全区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区工作的有关报告、讲话和典型经验等材料。

联系电话:4426105

 

基层科

1、负责拟定全区基层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

2、提出指导加强镇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处理基层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

4、协助政工科对镇司法所所长的任免进行考察,对镇法律服务所政副职进行考察,并提出使用建议。

5、协助有关科室搞好镇法律服务所的财务管理和管理费的收缴工作。6、协助有关科室对镇法律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 

 联系电话:4426102

律管科   

1、负责考察掌握全区公证员和律师情况,为律师年度注册和公证员、律师职称评定表扬奖惩及人员流动提出建议。

2、负责公证员律师资格的审查、呈报以及律师工作执照的发放工作。

3、负责处理公证、律师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

4、协助做好公证、律师管理费的收缴工作。

5、会同政工科做好全区公证、律师专业职务评聘和新设律师工作机构的审查、呈报工作。

联系电话:4412991

矫正办公室工作职能

1、指导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

2、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3、会同公安机关搞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

4、组织协调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

联系电话:4498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