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注册领取护士执业证书有关事宜

来自:章晨伟 时间:2009-01-01 09:44:32
一、发证人员的条件
1、2008年5月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考试合格的人员。
2、2007年12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
二、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二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
3、毕业证、护士考试成绩单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4、定点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全市九家医院为市立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矿业集团中心医院,薛城区人民医院、滕州市人民医院、市中区人民医院、峄城区人民医院、台儿庄人民医院、山亭区人民医院。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二份;
6、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聘用证明(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彩色照片1张;
8、注册费8元。
以上材料按顺序提交并用用A4纸打印、复印,装入纸质档案袋。填表要用黑色钢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空格。
注:无工作单位者,材料不予受理。
2008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