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货从业资格证业务办事指南

来自:章晨伟 时间:2009-04-02 14:56:10


  一、申请人提供合法有效的手续(货运:申请人驾驶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白底彩照4张,培训费、教材费共计635元;客运:除与货运相同要求外,要求三年驾龄,本市驾驶证集中开具安全证明,外地驾驶证提供安全证明样本交申请人自行负责开具)。
  二、建立申请学习人员台帐及收费台帐(客货分别统计,每50人为一个教学班,台帐一式四份,一份报名处存档,一份上报驾校,其余两份于开学前报市局审核。注:包括补学人员台帐)。
  三、报名处对审核合格的申请人通知学习时间,打印学员证、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并交教学负责人安排教学。对审核不合格人员,通知学员并视情处理并作好记录(退款或等待信息正常时学习)。
  四、教学人员负责日常教学及学员学习期间的管理工作,学员培训后要进行预考。考勤及预考均不合格的学员由教练汇总后交报名处,并明确学员考试注意事项及所需证件。
  五、报名处将考试人员名单及参考人员考勤表上报市局审核,市局审核并确定考试时间后,打印准考证、贴照片,市局加盖印章。
  六、报名处通知学员考试时间及所需证件,并于考前一天填写好技能考试试卷后,将试卷及准考证交给教学人员。
  七、教学人员将准考证发放给学员,并组织学员统一闭卷考试。
  八、考试成绩公布后,报名处负责协助市局打印证件及档案整理,做好证件的发放工作,资格证要凭学员证领取,学员证收回并存档,增加类别的要将原资格证收回,合格人员的台帐要妥善保管。
  九、成绩公布后不合格的学员以电话或张贴的形式通知补考,由不合格学员提出补学申请,并于下期开学第一天领取补学通知书,并参加不合格科目的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