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创业带动就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创业项目政策扶持,使更多的创业者通过创业项目成功创业并带动更多的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特公告如下:
一、创业人员主要有创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复退军人、失地农民、高校毕业生。
二、创业人员根据您的创业项目认真填写创业项目扶持登记。
三、按照登记内容提出您所需要提供的政策扶持要求。
四、对有创业能力、创业项目、创业愿望的创业者,可到劳动局职业介绍中心和各镇(街)劳动保障所填写创业项目扶持登记表。
五、申请小额贷款担保的条件:
1、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有创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复退军人、失地农民、高校毕业生。
2、申请人资料:
1)申请人本人营业执照(2002年11月28日以后办理的)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两份;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申请人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申请人本人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5)申请人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3、担保人条件:
担保人必须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具有正当职业和稳定收入,具有一定担保能力,即国家公务员、全额事业单位、银行、国税、地税、工商局、区中医院、区人民医院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一名担保人只能为一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担保,不能重复进行担保。夫妻双方不能相互担保,退休人员不能担保。
4、担保人资料:
担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5、贷款数额、期限、还款方式:
个人贷款数额一般掌握在2万元以内,最高不超过5万元,贷款期限1-2年,按月或按季等额还款。
注:劳动局联系电话:4411798 4426011
临城街道办:4480380
陶庄镇:4812191 常庄镇:4426176
周营镇:4716901 沙沟镇:4913029
邹坞镇:4516586 张范镇:4618020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