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之四:做好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工作

来自:王娟 时间:2009-06-10 08:54:52

 

     面向社会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是法律援助的一项重要职能,通过解答群众的来访来电等法律咨询,告诉咨询者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面对纠纷应该怎样正确处理,有利于准确、及时地让群众掌握法律的精神,宣传法律知识,增强群众对法律的了解程度和运用法律的能力,有效避免和解决纠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做好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工作”的主要措施是:要对来访人员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来访咨询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程序,指导来访人提出申请;对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要告知有关规定,指引来访人寻求其他解决渠道。对疑难问题实行预约解答。向社会公布“1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安排专业人员值守咨询专线,确保线路畅通,处理及时。有条件的地方,开通农民工法律咨询专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