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多措并举强化农村法律援助工作
今年是《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两周年,区司法局坚持科学发展,以落实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总抓手,以提升机关效能为平台,以为民办实事为着眼点,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真正给群众实惠。
一是加强援助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进一步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重点加强对典型涉农法律援助案件的宣传;把《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列入农村普法重点内容,送法进村入户,提高法律援助知识普及率和广大干部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度。
二是增加援助渠道。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机构的网络组织,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在全区7个镇街全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同时,在全区各行政村(居)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使得受援人就近可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咨询法律问题,在最快时间内申请法律援助。
三是放宽援助标准。对农民工、破产企业职工在劳动报酬、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险、劳动合同关系等方面的案件降低审查“门槛”,对返乡农民工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索赔的案件,无条件予以受理;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受援人,提供上门服务。
四是加大援助力度。建立涉农法律援助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和督办制度,确保案件质量;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伤事故、老人赡养以及因伪劣种子、农药、化肥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纠纷列为重点援助事项,予以积极办理。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局已经办理涉农法律援助案件26件,受援人59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7余万元,竭力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刘统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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