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2008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的汇报

来自:章晨伟 时间:2009-07-29 16:40:35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区2008年度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作以简要汇报。
  2008年,我区坚持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为增加农民收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来抓,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加强领导,分解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减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2008年,全区共发放种粮直补和柴油、化肥增支补贴等2767.6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稳定。具体工作中,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减负工作基础
  一是成立机构。为加强对全区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先后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区长办公会,专题听取有关减负工作情况的汇报,对减负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及时调整充实了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区长任副组长,区纪委、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物价、农业、经管、教育、计生、国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严格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有效推动了减负工作的开展。各镇街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为农民减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出台文件。针对新形势下减负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区委、区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突出了五项重点,即落实惠农政策、减负“五项制度”、加大农村“三乱”专项治理、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建立减负工作长效机制,为减负工作开展提供了遵循和依据。
  三是落实责任。2008年8月21日,我们召开了全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工作会议,区委领导作了重要讲话,区减负工作领导小组与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分别签订了《2008年度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减负工作纳入镇街考核目标,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认真落实“一票否决”,有效保证了减负工作的实效。
  四是强化培训。我们专门举办由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会计参加的培训班和新任两委成员培训班,系统学习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省、市一系列减负政策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法规政策,极大地提高了基层干部的群众观念、法制观念和政策水平。
  五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08年,在地方财政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区、镇街两级共拨付减负经费15.5万元,确保了上级强农惠农政策配套经费和各项减负经费全部足额到位。
  六是健全动态监测体系。在全区设立农民负担动态监测记账户126户,按照“六统一”标准加强记账户管理,对农民负担实施全程监控,及时汇总分析调查资料,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二、 严格落实政策,确保减负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全面落实惠农政策。及时印发了《关于2008年对种粮农民实行财政直接补贴工作的通知》,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粮食直补督导组,实行“区督导组包镇街、镇街党政领导和机关干部包片包村”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顺利完成了全区小麦直补工作。按照抓五个环节、两级公示的政策要求,核定2008年全区小麦种植面积28.2万亩,发放种粮补贴资金、柴油、化肥增支补贴等2767.6万元,得到了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二是认真落实全面取消农业税和农村“两工”及暂停征收乡村公益事业金政策。在提前一年取消农业税及附加的基础上,2008年没有进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对服务性收费,也按照“谁服务、谁收费,谁受益、谁交费”的原则,实行了市场化运作,严禁村级插手收费,取消了村级招待费。
  三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在文明生态村创建和村村通油路、村村通自来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坚持群众自愿原则,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严禁以拉赞助、捐资的形式向农民变相集资,严禁村集体举债,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是保证税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到位。严格执行农村税费改革资金用于村级经费补助比例不低于20%的规定,全年实际拨付村级转移支付资金657.38万元,占税改转移支付资金的29.36%。在保证村干部工资按月发放和村级政权正常运转的同时,对村级组织经费(含自有收入)大村达不到3万元、中村达不到2万元、小村达不到1.5万元标准的,由区财政补足缺口部分,并对农村五保户实行财政集中供养,周营、沙沟等镇按村人口每人五元的标准发放村级办公经费,确保了全区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
  一是继续实行农民负担义务监督员制度。我们聘请了106名省、市、区、镇四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农民负担义务监督员,并颁发了聘任书,明确了监督员的权力和义务,加强了对减负工作的监督。
  二是健全执法执纪检查制度。区委、区政府组织减负办、经管、纪委、监察、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集中进行了三次大检查,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使用、征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款落实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拨付和发放、涉农价格和收费等进行专项检查审计。扎实开展农村“三乱”专项治理,对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土地征占用、计划生育、农村喜丧事办理和报刊征订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认真清查,杜绝了乱收费、乱摊派现象。
  三是完善了群众监督管理制度。全区202个行政村都建立了标准较高的村务、财务公开栏,对群众
  普遍关心、容易加重农民负担的热点问题,如农民建房、计生指标办理等,及时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全区村务、财务公开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
  四是严格落实减负“五项制度”。我们重新为各村统一制作了涉农收费价格公示牌,将所有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到村,增强了涉农收费价格的透明度。严格执行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收费“一费制”规定,取消农村中小学杂费和一切乱收费。严格执行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杜绝乱摊派,严禁将订阅报刊情况与对镇街考核评比挂钩。组织两次专项暗访检查农民负担卡落实到户情况。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或造成其他重大影响的,依照规定严格追究党政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是认真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山东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一是我们大力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区电视台、《薛城周讯》开辟了宣传专栏,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统一印制宣传布告600余份、宣传提纲7万余份,悬挂大型宣传过路标180余幅,张贴宣传标语1000余幅,真正将有关法律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学法、知法、守法氛围。二是狠抓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纠正二轮延包遗留问题。去年以来,全区共纠正农村土地突出问题102个,解决二轮未延包村25个(自然村68个),纠正机动地超标村2个,整改存在或变相存在“两田制”村2个,查处存在结构调整地的村3个,纠正调整过农户承包地的村37个,对62780人重新落实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目前,全区需换发补发经营权证的农户61513户,已全部完成微机录入工作,现正在进行数据核实和经营权证打印工作,确保按照省、市要求完成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三是切实抓好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和执法工作。制定《薛城区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执法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区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高标准建立区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庭,通过调解、仲裁成功解决纠纷4起。去年7月11日,全国人大调研组到我区仲裁委员会观摩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庭审现场,对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和庭审质量给予了高度评价。成立区农村土地经营执法大队,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等违法行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四是积极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制订下发了《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实施意见》(薛发[2009]1号),召开了全区土地流转工作现场会。建立合同登记管理制度,区经管局统一监制了土地流转合同文本,指导流转合同签订、鉴证,土地流转工作达到规范化。严格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引导农户进行土地流转,截止到2008年底,全区土地流转面积达到6521亩。2008年12月3日,国家农业部领导视察了我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和陶庄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妥善处理各类涉农信访案件,确保农村稳定
  面对农村深化改革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我们努力构建新的涉农信访机制,制定了下访回访、首问负责、重大案件汇报、定期通报等工作制度,及时解决了信访群众难题,维护了群众利益。
  一是坚持公开接访。每月15日、30日,区级领导现场办公,公开接待来访群众。在区信访局、经管局设立涉农信访室,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涉农信访工作。2008年,区减负办共接待涉农信访19起,查处办结率达到100%,杜绝了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的发生,有效地维护了农村的稳定。
  二是开通公开电话。区经管局和各镇街经管站切实发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110”公开电话作用,建立信访专用电子邮箱,开通了薛城农经信息网,公开了监督电话,认真听取、记录群众来电、来访,对来电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能够第一时间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当场答复的,在规定的时间内也全部给予了书面答复,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区镇街两级共接听、接待群众来电咨询和反映问题760余人次,并全部给予答复和妥善解决。
  各位领导,尽管我们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与农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下步,我们将以此次检查考核为契机,严格按照各位领导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进一步查找问题,改进不足,强化措施,健全机制,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全面推进减负整体工作的开展,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