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经管局政务公开内容

来自:章晨伟 时间:2009-10-05 17:14:22

  前  言
  推进政务公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实行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政务公开,提高经管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现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涉农信访等工作进行公开,望广大干部群众给予监督。
  薛城区经管局
  办公室电话: 4425359
  投诉电话:4486110

  承 诺 制 度
  一、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秉公办事,严格执法,周到热情,服务到位。
  二、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对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涉农信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工作进行公开。
  三、实行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必须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四、做好每月15日、30日的公开接访和日常的接访工作,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要落实好“首问责任制”,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级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五、禁止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
  六、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制度,禁止任人为亲,自觉抵制跑官要官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局 长:吕锋 
  主持经管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李洪富
  协助吕锋同志抓好经管局日常工作。分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和涉农信访工作。帮包指导沙沟镇、周营镇经管站全面工作。
  副局长:邱士勇
  分管农村财务管理与审计工作。帮包指导陶庄镇、常庄镇经管站全面工作。
  副局长:季广庄
  分管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和局老干部、计划生育、工会、档案管理、农经信息、网站管理工作。帮包指导邹坞镇、张范镇经管站全面工作。
  副局长:华宏亮
  分管指导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范、登记注册工作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帮包指导临城办事处经管站全面工作。
  内 部 机 构 设 置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政工、计划生育、工会、机关文秘、档案、老干部工作和局财务人员的管理。 
  二、农村集体资产与审计股。负责村会计培训、农村财务审计与民主理财、农村财务公开、农村财务委托代理等工作。
  三、土地与减负股。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严格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减负和支农惠农政策,抓好农村“三乱”专项治理,严格实行减负“一票否决”制。
  四、综合股。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工作。
  五、信访室。负责涉农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对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财务等引起的上访,及时查处。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
  一、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落实“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等法律政策规定,严禁违法调整或收回农民的承包地。凡是因国家建设占地等需要进行土地小调整的,在尊重群众意愿和民主决策的前提下,必须严格进行申报、考察、调查、审批,否则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认真做好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各镇(街)对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疑难问题没有得到彻底纠正的,要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确保问题限期得到妥善解决。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数据的核实进度,确保61513户经营权证补换发落实到户,把农民承包地块权属依法明确,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三、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区委、区政府出台薛发[2009]1号文件推进土地流转工作,从政策上引导土地规范化流转。各镇街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使其充分发挥作用,为农村土地健康流转提供服务平台。
  四、搞好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责任制。做到合同证书、承包档案、土地台帐完整齐全,实行微机化管理。建立流转合同管理制度和土地流转登记管理制度,提高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率和鉴证率。搞好陶庄、张范两个镇市级农村土地产权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要坚决纠正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地的行为,如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规定,完善仲裁程序,探索简便、实用、高效的仲裁工作方法,对难以解决或复杂土地信访案件采用仲裁的方法加以解决。
  六、严格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依法调整土地要严格执行报批程序,对多留机动地、机动地承包期超过法律规定等二轮延包遗留问题,要坚决限期纠正。加大农村土地承包执法检查力度,坚决遏制违法违纪行为,分别于上半年、年终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检查考核工作,切实抓好土地承包法律政策的落实。
  农 村 财 务 管 理 工 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分别于上半年、年终搞好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检查考核工作。镇(街)财政专列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经费,保障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农村理财队伍建设。继续实行村会计“两证一书”管理体制,村会计的任免严格按薛政发[2003]5号文件规定进行,健全完善财务人员考核奖励机制。加大对村会计和村级财务委托代理会计以及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基层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农村财会队伍。
  三、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帐务处理及时规范,大力推进村级财务电算化管理,村集体资金必须按村在银行开设帐户,严格实行“双印鉴”管理,严禁截留、挪用,也不得在各村之间调剂使用。加强村集体收入管理,建立村级收入档案,防止收入不入帐、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现象的发生。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处置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出让、租赁、承包、资源开发利用等实行公开竟价、统一招投标,防止和纠正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占集体利益问题。 
  四、继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镇(街)经管站强化村级财务帐前审计,切实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严把入帐关,及时上报审计报告。区经管局对村级财务实行抽审,全面审计与村集体收入、农村集体资产处置、村级较大工程建设、货币资金、代管资金管理与使用、结存情况等专项审计相结合,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五、加强农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进一步规范财务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建立健全“三日”制度和财务公开档案,财务公开逐步向自然村延伸。区经管局、区纪委纠风办联合抽查村级财务公开情况,全年不低于4次。镇(街)经管站落实每月进行一次财务公开普查并通报的制度。对村级民主理财工作进行抽查,督促落实民主理财的各项规定,充分发挥民主理财的监督作用。 
  六、按照区纪委、区监察局、区经管局《关于加强村民委员会公章监督管理和财务专章代管的实施意见》(薛纪发[2009]14号)文件精神,各镇街全面推行村级公章和财务专章统一监管工作。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一、做好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实工作。按照要求逐户核实小麦种植面积,确保小麦种植面积真实准确,不发生漏报、瞒报,对弄虚作假、多报小麦种植面积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对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制定《关于规范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意见》,严格进行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审批。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落实财政对困难村的补助政策,确保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杜绝截留挪用。
  三、强化监督检查。继续抓好农民负担动态监测工作。分别于上半年、年终对全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考核。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加大涉农收费监管力度。对各种补贴政策的落实情况、土地征占用补偿费的使用情况和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四、继续抓好农村“三乱”专项治理。重点对农村土地征占用、村级报刊费用、农村中小学收费、计划生育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司法见证收费、单位向村摊派费用、农村喜丧事办理收费、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进行专项整治,对清查出的问题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
 五、严格实行减负“一票否决”制。认真配合省、市做好农民负担专项检查和年终考核工作,考核成绩进入全市前列水平,对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恶性事件、严重群体性案(事)件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案件,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
  涉 农 信 访 工 作
  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将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对各镇(街)经管工作目标考核,凡出现重复上访、群体性上访事件和恶性案件的,不得评先树优。严格实行涉农信访案件通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信访调研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查处信访案件,并搞好回访,确保处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100%,努力使涉农信访案(事)件明显下降,努力避免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和恶性案件的发生。继续加大对维护农民合法权益“110”的宣传力度,真正把“110”打造成农民的“保护神”和“贴心人”,把涉农政策送到千家万户。
  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
  一、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提高农民参加合作社的积极性。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农民群众合作的理念和依法办社的意识。加强对合作社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财务会计、市场营销等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办社水平和业务管理水平,依法促进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
  二、围绕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结合我区实际,紧紧围绕支柱产业、区域产业、特色产业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选择有一定实力的合作社在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兴办经济实体,使服务由生产经营中的某个环节,逐步向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延伸,实现对成员的全方位、系列化服务。使合作社向专业型、集团型方向发展壮大。
  三、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合理设置内部机构,制定规范化章程,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责任机制,协调好利润分配中分红与积累的关系,不但要增加成员收入,让成员真正享受到经济实惠,又要保证合作社能够不断发展壮大。
  四、成立薛城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国家、省、市、区关于鼓励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政策,区经管局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筹建薛城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把分散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起来,实现资源整合,使合作社由弱变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互惠互利的有机整体。开展业务培训、统计与分析、技术咨询、会展、营销,利用薛城农经信息网发布信息、推介农产品,争取上级奖励扶持项目资金,组织开展合作社建设发展调查研究等活动,使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实现一次新的跨越,实现全区农业产业化、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加 强 行 风 建 设
  加强机关管理,规范机关人员的工作行为,区经管局制定了《薛城区经管局规章制度》(薛农经字[2008]10号),进一步提高机关整体工作效率,强化为“三农”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提高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在农村基本政策的自觉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向心力、凝聚力,进一步焕发机关活力,严格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落实目标管理责任。继续加强廉政勤政建设,积极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高效型、廉洁型“五型”机关,树立爱岗敬业、争创一流的良好风气,努力开创经管工作的新局面,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全区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