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药监分局“五强化”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监管职责
今年以来,薛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以区委、区政府签订的《薛城区相关部门履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职责责任书》为目标,突出“五强化”,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监管职责。
一是强化组织机构建设。分局领导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纳入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把食品药品监管与履行计生职责同等对待。一是健全了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明确了计生办主任。二是明确任务,狠抓落实。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职能,制定了2011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要点,把计划生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将《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职责目标管理责任书》的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三是加强了计生办软硬件建设。建立健全了计生管理制度和管理档案,为计生办配备了专门的办公橱具,制作了工作牌匾,设立了初婚和已婚育龄妇女婚育情况公开栏。建立了职工计划生育管理档案,为男职工建立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对育龄群众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区分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计生药具、终止妊娠类等药品经营及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薛食药监[2010]19号),严把了市场准入关。在药品批零业申请筹办时,严把初审关,即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区计生妇幼保健服务站使用,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保健品店、诊所、超市等经营终止妊娠药品;药品生产、批发企业不得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未获得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和个体。
三是强化自律意识、规范引导。积极引导药品零售店加强自律。4月23日在济南军区司机训练大队举办了全区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负责人培训班,对全区125家药品零售企业和86家医疗机构负责人就药事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进行培训并组织考试,并与129家药品经营企业分别签订了《药品安全责任书》《禁止经营终止妊娠药品承诺书》,引导业主加强自律,为计生药具监管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四是强化了市场监督。为切实加强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性保健用品、终止妊娠药物等市场经营秩序的管理,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4月下旬,区药监分局主动联合计生、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制订了《关于开展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性保健用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为使方案落到实处,区药监分局于5月初,牵头组织计生、卫生、公安等五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集中对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专卖店、性保健用品专卖店、零售药店、计生服务站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和打击违法经营假冒伪劣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性保健用品、终止妊娠药物和促排卵药物等行为,目的是通过专项整治,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整顿和规范经营秩序,保障和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联合执法组共依法检查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专卖店6家,性保健用品专卖店15家,零售药店20家,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执法车辆18辆次,对2家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违法经营终止妊娠药物的保健品店,依照《药品管理法》、《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给予了严厉处罚,并没收终止妊娠药物、计生药具一宗,责令整改2家。通过整治,有效净化了辖区内计生药具、保健用品、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市场秩序,确保了育龄妇女用药用械安全。
五是强化机关内部计划生育管理。建立了职工计划生育管理档案,建档率达到100%。开展经常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目前,该局人口合法生育率、计划生育统计合格率、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已婚、未婚女职工建档率、已婚育龄妇女查体率、晚婚晚育率均达100%。(吴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