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土为“金”的希望———我市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述评之二
在素有“中国马铃薯之乡”的滕州市,有这样一个合作社————滕州市益农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目前,他们与5家大型超市签订了长期购销合同,并被家乐福超市确定为马铃薯供货基地,2009年直接供货500余吨,产品价格高出市场平均价15%,亩均增收达800余元。同时,合作社申请了自营出口权,使昔日不起眼的“土地蛋”变成了帮助农民致富的“金蛋蛋”。
合作社实行规模经营,生产资料成本下降,产量提高,产业链延长,产品销路拓宽,销售收入成倍增长,与一家一户经营相比,效益好、风险小,机会风险大大降低。这笔账,每一个入社的农民心里都算得清清楚楚,也成为了他们积极入社的动力。
华宏伟是薛城区周营镇铁佛村蔬菜产销合作社的入社农民,谈到入社前后的生活,他说:“以前家里种的4亩粮食地,每年人均收入不到1000元,一家4口住4间瓦房,只有简单的家用电器。2008年俺村成立了合作社,那时候多数人还抱着观望的态度,俺就通过流转的形式包了俺村20亩和周边村的40亩地,由合作社提供良种和管理上的技术支持,现在每亩地每年的纯收入就能到1万元左右。现在家里不仅盖上了两层小楼,俺还在村里建了一个100多平方平的百货超市。”当问到是不是还想继续扩大种植规模时,他笑着说:“现在都知道加入合作社的好处了,哪还有地让俺种哦?”
可以说,组建农村土地合作社,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这一系列的创举,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我市找到了建设现代农业的新路子。更为重要的是,合作社凭入社农户的土地使用产权向金融部门抵押贷款、融资的创举,有效地解决了农业规模经营发展的资金瓶颈难题。
2008年以来,全市56家市级试点合作社,累计贷款为5608万元,平均每个合作社贷款100.14万元。贷款比较多的合作社如峄城区正荣水产养鱼专业合作社3期贷款共计458万元,山亭区民生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3期贷款共计达450万元,滕州市顺鑫源果蔬专业合作社贷款达330万元,我市的这一改革从体制上解决了农业规模经营的资金瓶颈难题。
通过土地使用资本化,实现土地的抵押功能,大批资金的注入使合作社发展中的科技、肥料、农药、机械乃至加工企业的投入建设成为了可能,实现了土地的高产出、高收益。
与土地产出率一样,农民收益也是检验土地合作社成效的根本标准之一。
滕州市张汪镇太和香菇养殖专业合作社社员钟家顺,全家4口人,入社前每年务工收入为4万元,承包的2亩土地年收入3000元,全家年总收入为4.3万元。2009年入社后,以每年每亩1200元的价格租用土地,种植3个香菇大棚,享受合作社统购统销的服务。2010年香菇纯收入8万元,家庭其它收入2万元,较入社前增收5.7万元。而从整个合作社运营情况看,由于合作生产过程中需要额外的劳动力,每个大棚每年需要480个工作时,这些就业机会大都由本村及周边村留守的妇女和非青壮年承担,从而实现了周边村的流出土地农民的二次增收。
土地规模经营,使合作社的整体实力快速增长,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组织形式。截至2010年底,168家改革试点合作社,资产规模由成立之初的3.9亿元增加到7.9亿元,土地规模由3.87万亩增加到11.89万亩,入社农民由16800户增加到34167户、由50400人增加到102501人,销售收入由1.59亿元增加到11.95亿元,年纯收益由0.79亿元增加到7.9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