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规定的分类和产业标准

来自:张建彬 时间:2011-09-29 10:51:00
国家产业政策的内涵十分丰富,但主要内容体现在国家的产业规定里面,因此我们要对其认真研究,灵活运用。
(一)分类
1. 鼓励发展类:主要指目前国家急需发展的,或是产业的薄弱环节及瓶颈产业,或是经济效益外溢性产业门类。
2. 限制生产类:主要指目前产能已饱和,或在建产能已能满足需要,不需再进行继续投资。
3. 淘汰关闭类:主要指技术严重落后,高资源、高耗能类产业,及低水平重复建设的产业门类。
(二)产业标准
1.煤炭行业
 鼓励类:
(1)120万吨/年及以上煤矿(含矿井、露天矿、选煤厂)
(2)节水型选煤、综合自动化等先进开采技术及应用
(3)水煤浆、气化、液化等深加工技术开发及应用
(4)煤电一体化建设
(5)煤层气开发、瓦斯利用、废煤回收技术及装备制造等
 限制类:
(1)单井产量:
山西、内蒙古、陕西120万吨/年;
重庆、四川、贵州、云南15万吨/年;
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9万吨/年;
其他地区30万吨/年
(2)技改后生产能力不低于12万吨/年;资源整合煤矿需达到15万吨/年,且服务年限不低于规定井型服务年限的80%。
(3)机械化开采程度低的工艺 ; 资源回收率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 瓦斯抽放、矿井水未综合利用的矿井选煤厂
 淘汰类 :
(1)单井产量9万吨以下的小煤矿(2010年前)
(2)工艺落后、安全系数低的采煤设备
(3)高耗能、污染重的选煤设备
2.治金行业
 鼓励类:
(1)20万吨以上焦炉煤气制甲醇工艺
(2)高速重载铁路用钢生产
(3)使用优质合成、不定型耐火材料及高炉用微孔、超微孔炭砖生产
(4)采用焦炉入炉煤调湿工艺技术生产
(5)高炉、转炉、焦炉煤气回收利用
 限制类:
(1)公称容量120吨以下转炉,或虽达到120吨,但未同步煤气回收、除尘,能耗、水耗不达标
(2)公称容量70吨以下电炉,或虽达到70吨,但未同步烟尘回收,能耗、水耗不达标
(3)单台电炉容量3000千伏安以下,或虽达到3000千伏安,但环保、能耗不达标的铁合金半封闭直流和精炼电炉
(4)300立方米以下,或虽达到300立方米,但环保、能耗不达标
 淘汰类:
(1)公称容量20吨及以下转炉、电炉
(2)300立方米以下的高炉、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的焦炉
(3)土烧结、土焦(含改良焦)、化铁炼钢、热烧结矿
(4)10吨及以下的高合金钢电炉
3.电力行业
 鼓励类:
(1)30万千瓦机组集中供热及热、电联产
(2)30万千瓦流化床锅炉并利用煤矸石或劣质煤发电
(3)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
(4)垃圾、污泥、秸秆发电
 限制类:
(1)单机30万千瓦以下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2)发电煤耗高于286克标准煤/千瓦时的火电机组
(3)空冷机组发电煤耗高于305克标准煤/千瓦时的常规发电机组
 淘汰类
(1)关闭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小火电机组, 服役期满的10万千瓦以下的燃煤凝汽火电机组
(2)2010年前关闭寿命满20年、单机20万千瓦以下的各类机组
(3)2010年前关闭发电煤耗高于本省平均水平10%或全国水平15%的各类燃煤机组
4.化工行业
 鼓励类:
(1)30万吨/年及以上氧氯化法、电石法聚氯乙烯
(2)80万吨/年及以上乙烯装置
(3)节能环保的新型化肥、农药、涂料、生物化工、专用精细化学品和膜材料生产
(4)符合规定产量的煤气化产品:主要是甲醇、二甲醚、甲醛、聚甲醛、醋酸、酸酐、醋酸纤维,乙烯、丙烯及下游产品,氨醇联产以及尿素、复合肥、控释肥等产品;
煤焦化产品主要有:焦油加工及苯、萘、蒽、酚、改质沥青、纤维焦、UHP高功率电极等产品。禁止建设以下项目: 年产50万吨及以下煤经甲醇制烯烃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甲醇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二甲醚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油项目,年产20亿立方米及以下煤制天然气项目,年产20万吨及以下煤制乙二醇项目。上述标准以上的大型煤炭加工转化项目,须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
 限制类:
(1)年产300万吨以下煤制油
(2)100万吨/年以下甲醇和二甲醚
(3)60万吨/年以下煤制烯烃
(4)20万吨/年以下聚乙烯
(5)30万吨/年以下乙烯氧氯化法、电石法聚氯乙烯装置
(6)20万吨/年以下醋酸装置
(7)硫酸法钛白粉生产线(废酸、亚铁综合利用的除外)
(8)30万吨/年以下烧碱装置
 淘汰类
(1)100万吨/年以下小炼油装置
(2)50万条/年以下的斜交轮胎
(3)1万吨以下电石炉和敞开式电石炉
(4)不符合准入条件的煤气化、煤焦化产品
5.建材行业
 鼓励类:
(1)日产4000吨以上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余热发电日产2000吨亦可)
(2)年产100万吨大型水泥粉磨站
(3)新型环保节能墙体材料、绝热隔音材料、防水密封、管材、涂料等产品
(4)优质浮法玻璃生产及深加工技术工艺
(5)散装水泥装备技术开发
 限制类:
(1)水泥机立窑、干法中空窑、立波尔窑、湿法窑
(2)日产20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电石废渣、煤灰等为原料的1000吨)
(3)粘土砖生产
(4)3000万标砖/年以下的煤矸石、页岩烧结实心砖
 淘汰类
(1)关闭立窑水泥生产线(2010年完成)
(2)关闭小型粘土砖窑
6.轻工行业
 鼓励类:
(1)100万吨以上制浆造纸
(2)30万吨以上林、浆、纸一体化工艺
(3)新型节能、环保制革制品
(4)高技术绿色储能电池(无汞碱锰电池、氢镍电池、锂离子电池、燃料电池、锌空气电池、太阳能电池)和锂原电池
 限制类:
(1)化学木浆年产30万吨、化学机械木浆年产10万吨、化学竹浆年产10万吨
(2)新闻纸年产30万吨、纸板年产30万吨、文化用纸年产10万吨造纸
(3)国家标准定额能耗的冷藏箱、冷冻箱及混合冷藏冷冻箱
 淘汰类
(1)年产5万吨以下麦草浆装置
(2)10万吨以下草浆造纸生产线
(3)年产10万张(牛皮)制革生产线
7.机械行业
 鼓励类:
(1)计算机辅助设计、制造和精密检测设备
(2)高度自动化机床工作母机研发、制造
(3)高精度、节能、环保型机械设备
 限制类:
(1)7级以下普通低档标准紧固件制造
(2)普通电线、电缆制造(特种及500千伏以上超高压电缆除外)
 淘汰类
(1)高耗能、低精度铸造设备
(2)8.8级以下普通低档标准紧固件制造
8.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
 鼓励类:
(1)城镇集中供热、供气建设及改造
(2)城市立体停车场建设
(3)城市节水技术、设备开发应用
 限制类:
(1)城市主干道路规划红线宽度(含绿化带):
小城市和重点镇40米,中等城市55米,大城市70米(200万人以上特批)
(2)城市广场面积:小城市和重点镇1公顷,中等城市2公顷,大城市3公顷,2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5公顷
(3)别墅类房地产开发
9.现代物流
 鼓励类:
(1)第三方物流设施建设及服务
(2)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3)粮食、棉花、食糖、食用油、化肥、石油等重要商品的现代化仓储、中转、装卸等物流设施建设
(4)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10.现代服务业
 鼓励类:
商务服务业
(1)社会化、专业化房地产中介、物业服务
(2)创业、就业咨询、中介、辅导及培训服务
(3)经济、规划、投资、工程、管理、会计、税务、审计、法律、环保等咨询服务
商贸服务业
(1)闲置设备、旧货、旧机动车交易专业市场建设
(2)现代化的农产品市场及流运设施建设
11、其它服务业
 鼓励类
(1)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信息服务系统开发
(2)儿童社会福利、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救助保护设施及服务
(3)各类专业租赁服务
12、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方面服务业
 鼓励类
(1)各类社会化、专业化康复服务
(2)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及服务
(3)城镇社区医疗服务设施建设
(4)心理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