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药监分局开展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专项检查

来自:张建彬 时间:2012-03-31 09:43:56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公告》和《关于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按照医疗器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从3月30日开始, 薛城药监分局对全区眼镜店、商场销售的隐形眼镜和护理液开展了专项检查。
  在此之前,该局对辖区内眼镜店从业人员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此次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各眼镜店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经营的隐形眼镜和护理液是否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册证是否有效,产品的名称、规格等与注册证内容是否一致;各眼镜店所销售的隐形眼镜和护理液的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销售记录是否完善,是否存在使用无注册证、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的隐形眼镜和护理液的情况;直接接触产品的人员是否体检合格,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是否注册上报,是否存在其他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的行为。在此基础上,重点加强彩色隐形平光镜检查,严防非医疗器械冒充器械、扩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发现,个别眼镜店经营的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和护理液,当事人当场不能提供供货方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执法人员已对其进行了查封。这项检查活动将持续到4月10日结束。(吴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