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药监分局查获一宗未按药品说明书储存药品案

来自:刘志军 时间:2012-09-12 11:53:05

  为整治和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保障群众用药安全,近日,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药监分局依法查获一起未按药品说明书储存药品案。

  9月10日,薛城药监分局执法人员在进行新一轮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在辖区内某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门店检查时发现,该药店的储药架上存有维生素AD滴剂(胶囊型),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37023926,其说明书要求温度为不超过20摄氏度,而当时室内温度为26摄氏度。此外,还有少林铁打止痛膏、转移因子胶囊等一宗药物均未按药品说明书要求的温度进行储存,也无任何冷藏设施,执法人员对以上药品迅速进行了快速检验和抽捡,并请示了主管领导对上述药品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待检验结果出来后再作处理。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吴玉英  袁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