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国税局陶庄分局三举措强化企业所得税管理
今年以来,薛城国税局陶庄分局以纳税评估为重点,加强比对分析、实行辅导加评估、完善纳税服务机制三项措施,积极探索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提高了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促进了税收收入增长。
一、加强比对分析,规范核定征收管理
(一)合理确定核定征收范围。根据企业的地理位置、经营规模、收入情况、利润水平等因素,分类逐户核定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确保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公平、规范,杜绝按照行业或企业规模大小,“一刀切”式进行核定征收。
(二)坚持三比对,加强核定征收监控管理。一是加强收入比对。季度申报终了后,对企业流转税申报情况与所得税核定情况进行收入比对。从综合征管软件中筛选出纳税人本季度实现的流转税收入,与企业本季度申报的企业所得税收入进行比对,对比对异常的,及时进行调整。二是定期与地税比对,提高核定质量。按季从地税局交换非增值税纳税人的收入数据,结合财务报表与所得税申报情况进行分析比对,提高核定征收的真实性。三是加强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比对,防止税款流失。针对部分纳税人人为将混合销售改为兼营行为,导致增值税、所得税税款同时流失的现象,加强对兼营行为纳税人的分析比对,通过监控分析据实调整收入,实现增值税与所得税收入双赢。
(三)积极引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查账征收管理。2012年初,对所得税贡献率明显偏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强征管分析,规范财务核算,完成了由原核定征收到查帐征收的转换。同时积极研究转换后的管理措施,防止企业出现大面积亏损。以所得税贡献率为监控依据,加大对企业的监控分析力度,通过对企业的日常管理和评估分析,促进所得税收入的增长。
二、实行辅导加评估,强化汇缴管理
一是对尚未进行年度申报的纳税人实施纳税辅导。税管员在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基础上,辅导企业按照新政策规定确认收入和成本,明确纳税调整项目应调增或调减金额,辅导企业填写一个主表和十一个附表,指导企业进行网上汇缴申报,降低企业纳税成本,夯实了所得税税基。二是对未经辅导已经进行年度申报的纳税人实施纳税评估,督促纳税人在汇缴期间修正年度申报。评估人员围绕纳税人是否少记收入、是否多结转成本、纳税调整项目调增或调减金额是否正确、应纳税所得额是否正确等项目开展评估。今年汇缴期间,共重点辅导、评估企业20余户,进一步提高了汇缴质量。
三、完善纳税服务机制,进一步促进征纳和谐
认真落实管理与服务相融相促的工作原则,在开展企业所得税评估工作中贯彻纳税服务理念,将具体的纳税服务措施贯穿于评估工作中。提高应用综合征管软件中有关综合信息的能力,避免在企业所得税评估工作中重复采集涉税信息。全面推行企业所得税申报预缴、汇算清缴等事项的电子化,企业财务数据全部实现了信息化采集。积极开展贴近纳税人的个性化服务,对纳税人有疑问的税收政策、办税程序、权益维护等问题,认真解答,满足纳税人的需要,逐步构建了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