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认识误区 积极推进反避税
反避税工作是随着征税和避税而产生的一项国家税收征管工作,是世界各国维护国家税收主权和税收利益的主要手段,随着《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实施,反避税越来越受到我国的重视。但目前反避税工作仍不为社会公众熟悉,很多地区也未能充分开展反避税工作。就税务机关而言,对反避税工作既重视不够,又存在畏惧情绪,不愿积极主动开展反避税,严重制约着反避税工作的开展。怎样破除认识误区、正确认识反避税、积极推进反避税工作的开展,成为当前一项迫在眉睫的工作。
一、常见的认识误区
对反避税工作的认识误区集中体现在“成本论”、“困难论”、“无事论”,这些误区也直接反应了目前基层反避税工作的困境。
一是“成本论”,认为反避税工作投入大,工作步骤和环节较多,业务复杂,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而补征税款往往不多,对税收收入影响不大,做起来不划算;而且单纯就个案而言,不可能在短期内能完成,它所需的时间短则数月,长则数年,工作成效无法在短期内体现,主要领导从成本和政绩的考虑不支持开展反避税。
二是“困难论”,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认为反避税会影响招商引资,阻碍当地经济的发展,实施反避税的对象往往是当地的大型外资企业,会引起地方政府的干预;二是开展反避税需要高级反避税人才,目前税务机关缺乏专业人才,开展反避税工作风险很大,很容易引起税企纠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三是“无事论”,认为当地外资经济不发达,缺乏反避税案源,无从开展反避税。
二、怎样正确认识反避税
上述观点反映了目前我国反避税工作的困境。反避税的外部环境、业务的复杂性以及人才的匮乏,这些都严重地制约着反避税工作的开展,但我们绝不能因此推诿、不认真开展反避税工作。
首先从反避税工作性质来看,反避税是维护国家税收主权、防止税收流失境外的重要手段,这首先是一个国家的主权问题,是避免国家税收向境外流失,不能将反避税同税务检查相比较,即使周期长一点、成本高一点,也是值得的。其次,目前反避税入库税额低,一方面反映了反避税工作开展得不够充分;另一方面,就单个反避税案件而言,补税金额可能很少,但影响却是长远的。成功施一起反避税调查,相当于与企业达成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税收协议,企业以后年度都必须遵循合理的定价原则处理纳税事宜,反避税的成果具有乘数效应,同时对其他企业产生的震慑作用,反避税工作不能单纯强调成本,更要考虑长远、综合的效应。
其次,被实施反避税调查的企业毕竟是少数,多数外企是守法经营的,能够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与我国的税收利益关系,在税收上刻意筹划、逃避我国纳税义务的只是极少数。税务部门开展反避税调查,是遵循国际惯例,追缴的是企业在我国应纳的税款,并没有加重企业的税收负担,不存在影响外来投资的问题。
因为人才的匮乏和工作难度大就不开展反避税工作更站不住脚,只有在不断的工作实践中才能积累反避税工作经验,培养反避税人才,任何工作都是不断摸索、完善的过程。依法开展反避税、维护国家税收权益,是法律赋予税务机关的神圣责任,不能因畏惧苦难就放弃责任。
应该说,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发展,我省各地外资经济都有相当的规模,内地外资经济虽不如沿海发达城市,但避税现象也是多少存在的,反避税工作不是无事可做,而是不想做、不敢做的问题。说不想做,是因为反避税工作难度大、阻力大、耗费大,每一个反避税案件就是新的挑战,一旦报省局立案后就不能随意撤销,必须有结果,并实施跟踪,因此能不立案就不立案、能不做就不做。说不敢做,是担心反避税会影响地方招商引资,影响地方领导政绩,是因为反避税工作难度大,容易引起纠纷,税务机关压力大。
三、多措并举,推进反避税工作深入开展
要推进反避税工作开展,首先要转变观念、拓宽视野,对外广泛宣传,使反避税工作赢得系统内外的理解和支持,为反避税开展创造宽松的环境;对内要提高认识,加强反避税知识的普及,培养反避税人才,健全反避税工作机制,积极查找案源,深入开展反避税。
(一)加强反避税宣传
要加强反避税知识的普及,使税务机关、政府领导正确理解、支持和配合税务机关开展反避税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对广大涉外企业,尤其是存在转让定价避税嫌疑的企业,定期召开反避税典型案例宣讲会,宣传相关的税法规定、典型案例,使企业提高公平交易原则的法律意识,起到威慑作用。
(二)加强反避税队伍建设,完善反避税工作机制
反避税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税务工作,而且随着社会的进步,避税方式的不断翻新,对于反避税工作人员素质、工作方法要求不断的提高,所以完善反避税工作机制,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反避税队伍就显得尤为重要。
自上而下的设立专门机构,提高反避税实施部门的层次级别,有助于反避税工作的开展,因此反避税工作应集中在省、市局一级税务机关,实施统一部署;各地市配备能胜任反避税工作的专职人员,并在基层税务机关重点培养一批反避税人才,由省、市局统一调度,使反避税队伍保持稳定,实现反避税工作的规范化,有利于对反避税案件的经验积累。
(三)强化税收征管
一是重点围绕关联申报与审核相应调整等多方面内容,明确要求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申报关联业务、提供其关联交易的同期资料,将反避税工作重点放在跨国的关联交易,加强对关联申报的管理。二是开展调查审计,及时了解企业关联交易的情况,研究其可能避税的新动向,组织反避税人员专门就关联申报进行分析,确定审计对象、审计重点、审计方式等,如发现企业有避税嫌疑,应及时启动反避税调查。
(四)加强部门协作和税收情报交流。首先加强国内相关部门反避税协作,多渠道获取企业相关信息,查找企业避税疑点,有利于选定反避税实施对象;其次,加强国际税收协作也非常重要。跨国公司的业务活动遍及世界各地,一个国家很难掌握他们避税的实际情况,需要依靠国与国之间进行双边的和多边的合作,互通情报,才能更好地取得反避税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