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分局“三个到位”加强零申报企业管理
来自:张建彬
时间:2013-04-17 17:12:57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提高税收征管质效,薛城分局采取措施,对2012年以来零申报纳税人进行了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122户,其中清理未纳入管理户44户,查补入库税款30余万元。有效地堵塞了征管工作漏洞,打击了涉税违法行为,提高了纳税遵从度,提升了税收征管质效。
一是舆论宣传到位,浓化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全面详细地宣传有关检查工作的具体部署和要求,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纳税人对检查工作的认知度和税收遵从度,减少检查的困难和阻力,打击和震慑涉税违法,教育和引导纳税人依法纳税。
二是组织领导到位,提供有力保障。区局成立了零申报企业税收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征管、评估、稽查等部门分工协作、团队作战;各镇(街)党委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积极参与,做好辖区内漏征漏管户的查找及有关协调工作;同时加强与国税、工商、银行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和共享,为检查工作提供有力信息支撑。通过各部门的相互配合,增强执法手段,减轻取证阻力,构建协税、护税、查税的“天罗地网”,有效形成执法合力。
三是工作措施到位,扎实有序推进。检查工作通过电话约谈和实地核查的方式,逐户分析零申报的真实原因,查析重点、印证疑点、攻克难点。属于正常零申报的,将其土地、房产、合同等涉税信息同国地税纳税申报信息进行“三方比对”,对于未申报或少申报税款的责令限期申报入库,并按规定予以处罚,视情况移交纳税评估或稽查部门处理;对于纳税人错误申报的,由纳税服务部门进行纳税辅导,规范其纳税申报行为;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漏征漏管户,由税源管理单位下达税务文书,通知纳税人办理有关手续,纳入管理,并及时进行纳税辅导,同时调整补充有关信息资料;对于查无下落,并且没有可强制执行财产的纳税人,由税收管理员制定《非正常户认定申请表》,经审批后认定为非正常户;对查实的长期纳税零申报且无任何生产经营场所、无任何经营活动、无任何经济往来的“空头企业”,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同时注销其税务登记手续。对每一户检查完毕的纳税人,认真填写《检查工作底稿》,登记具体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由核查人员和税源管理单位负责人双方签字确认,税款及罚款缴纳凭证、税务文书、有关涉税信息资料等附件一并归档,同时在《巡查日志》中作详细记录,列为重点巡查对象和重点监控对象,建立长效规范的管理机制。(薛城分局 宋向峰 杨勇 庄茂宪)
一是舆论宣传到位,浓化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全面详细地宣传有关检查工作的具体部署和要求,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纳税人对检查工作的认知度和税收遵从度,减少检查的困难和阻力,打击和震慑涉税违法,教育和引导纳税人依法纳税。
二是组织领导到位,提供有力保障。区局成立了零申报企业税收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征管、评估、稽查等部门分工协作、团队作战;各镇(街)党委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积极参与,做好辖区内漏征漏管户的查找及有关协调工作;同时加强与国税、工商、银行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和共享,为检查工作提供有力信息支撑。通过各部门的相互配合,增强执法手段,减轻取证阻力,构建协税、护税、查税的“天罗地网”,有效形成执法合力。
三是工作措施到位,扎实有序推进。检查工作通过电话约谈和实地核查的方式,逐户分析零申报的真实原因,查析重点、印证疑点、攻克难点。属于正常零申报的,将其土地、房产、合同等涉税信息同国地税纳税申报信息进行“三方比对”,对于未申报或少申报税款的责令限期申报入库,并按规定予以处罚,视情况移交纳税评估或稽查部门处理;对于纳税人错误申报的,由纳税服务部门进行纳税辅导,规范其纳税申报行为;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漏征漏管户,由税源管理单位下达税务文书,通知纳税人办理有关手续,纳入管理,并及时进行纳税辅导,同时调整补充有关信息资料;对于查无下落,并且没有可强制执行财产的纳税人,由税收管理员制定《非正常户认定申请表》,经审批后认定为非正常户;对查实的长期纳税零申报且无任何生产经营场所、无任何经营活动、无任何经济往来的“空头企业”,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同时注销其税务登记手续。对每一户检查完毕的纳税人,认真填写《检查工作底稿》,登记具体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由核查人员和税源管理单位负责人双方签字确认,税款及罚款缴纳凭证、税务文书、有关涉税信息资料等附件一并归档,同时在《巡查日志》中作详细记录,列为重点巡查对象和重点监控对象,建立长效规范的管理机制。(薛城分局 宋向峰 杨勇 庄茂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