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出我区发行企业债券的研究和思考

来自:张建彬 时间:2013-06-19 10:44:51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和完善,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离不开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债券融资将逐步成为我国企业融资的主导方式,必将迎来大踏步式的发展。我区企业也应与时俱进、及早着手,熟练掌握这种先进普遍的融资方式,争取从金融市场上获得更多的优质资金,来推动企加快发展。
    一、企业债券发行的背景及概念
   ● 背景
    企业债券是企业作为债务人为筹集资金经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发行的一种标准化债务凭证。在国际成熟的资本市场上,债券融资往往更受企业的青睐,企业的债券融资额通常是股权融资的3—10倍。企业债券较股票融资而言,存在诸多优势。企业债券是一种直接融资的手段,是资本市场的重要构成部分。发行企业债券,是企业在财政、银行之外开辟一条新的筹资渠道,企业直接面向市场筹集资金,不但给企业提供了一条融资渠道,也减轻了财政、银行的压力。一个成熟的资本市场应是由多种金融工具共同支撑的,利用各自的优势互相竞争、互为补充,这才会形成活跃而稳定的市场结构。因而就资本市场而言,一国应优先发展其企业债券市场。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企业从股票市场赎回了6000亿美元的股票,同时在债券市场增加了10000亿美元的债券,发行债券已成为大多数美国企业外部融资的主要渠道,股票市场已成为次要的资金来源了。
   (一)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
融资方式                                                 所占比重
企业积累的自有资金                                         48.41%

银行贷款                                                   38.89%

引进外资或通过与其他企业的收购、兼并                        5.56%

通过新建或技术改造项目申请国债或其他国家、地方财政投入      4.76%
                                                       

发行债券或股票及其他                                        2.38%
                                                           
    (二)发行债券的优势
   融资规模大、融资期限长、无通道限制、资金使用灵活、优化融资结构、提高市场知名度。
    (三)企业债券发行现状
    1、国内发行现状:
2012年,企业债券发行规模为6474.31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60.49%。就发债主体区域分布来看,仍然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北京、江苏、安徽、山东、浙江、内蒙古、辽宁、重庆8省区市发行量较大。
2012年通过债务融资的企业达到了1370家,较2011年增加了529家。
2012年全年,债券市场共发行小微企业债券137支,发行量为211.66亿元,发行支数和发行量同比增长448%和163%。其中18支集合债发行利率低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最低发行利率低于同期基准利率95个基点。
经历了2012年的快速扩张和推陈出新后,2013年,在经济小幅回暖、改革明确推进、通胀温和可控、货币政策稳定的预期下,伴随着利率市场化的逐步推行,债券市场直接融资比率将逐步提高,信用债券发行量仍将维持高位,成为企业筹集发展资金的重要渠道。
    我市发行现状:
    经调查,我市目前已发行企业债券3支,“12泉矿债”、“2011年滕州债”和“10丰源煤电债”,分别由山东泉兴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市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峄城区丰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累计发行数额40亿元;正在上报审核的2家,分别由滕州市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市中区中翔集团发行,累计金额30亿元;拟申报发行的1家,市中区民生公司。
    ● 概念
    企业债券是指由国家发改委审批的,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公开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企业债券主要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上市,投资者主要是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企业年金等机构投资者。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企业债券也可以在上交所和深交所发行上市,并可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
   (一)企业债券的分类
   一是产业类企业债券:以普通的大中型工商企业作为发行主体,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发行人自身经营收入的企业债券。二是城投类企业债券:以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作为发行主体,募集资金主要投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的企业债券。三是集合类企业债券:以多个企业作为联合发行主体,按照“统一组织、统一冠名、统一担保、集合发行、分别负债”的原则共同发行的企业债券。
  (二)企业债券的主要法规和主管部门
   1、主要法规
   ·《证券法》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修订)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1993年8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1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第113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
   ·《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关于加强企业发债过程中信用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2】280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2】3451号)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保障房项目企业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3】742号)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3】957号)
  2、主管部门
   审批部门→国家发改委:企业债券的发行核准机关
   会签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对企业债券的发行利率进行
   合规性审查。
    二、企业债券的发行条件
    对企业债券发行条件做出规定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和《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两项文件。根据上述文件有关规定,企业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应符合的主要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产规模: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二)发债规模: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三)盈利要求:发行企业债券前三年连续盈利,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净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资金用途:筹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手续齐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6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20%。
    三、企业债券的发行流程
    1、前期准备:发行人明确发债意向,并依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作出发债决议,如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主承销商作为财务顾问,协助发行人制定发行方案,初步确定期限结构、发债规模、担保措施等。并协助发行人、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
    2、现场工作:主承销商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三年连审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评级机构出具评级报告;主承销商协助发行人制作募集说明书。
   3、申报工作:主承销商出具推荐意见,并在中介机构现场工作的基础上制作完整的申报材料;主承销商协助发行人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发改委,并通过省发改委转报至国家发改委。
   4、发行核准:国家发改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出具反馈意见;根据国家发改委的反馈意见,主承销商组织发行人及相关中级机构对申报材料予以补充、修改、或说明;国家发改委原则通过发行申请后,转交人民银行会签;人民银行和证监会会签完毕后,发改委下达企业债券核准发行的批文。
    5、发行上市:主承销商向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潜在的机构投资者询价,并确定最终的发行利率;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成员向机构投资者和社会公众销售债券,完成债券的发行销售;主承销商协调登记结算公司、证券交易所等部门,完成债券的登记托管,并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
    6、资金到账:企业债券发行期间,投资者将申购资金划至主承销商制定的资金账户;发行期结束后,主承销商将募集资金足额划至发行人账户。
    四、我区发行企业债券的思路
    根据目前国内企业债券的发展形势及优势,结合我区产业结构特点和企业发展实际,为解决我区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推进区域金融改革创新,提出和发行我区企业债券势在必行,我区今后发行企业债券需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扩大宣传,提高认识,做好引导工作。目前大力发展企业债券市场已经成为国家主管部门、企业、中介机构以及投资者的共识,并受到管理层及理论界的高度重视。我区应抓住机遇,通过广泛宣传发动,进一步使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家认识到发行企业债券的重要意义,了解债券市场的“融资功能”、“改革效应”,从而动态优化配置各种经济资源,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破解我区建设和发展的资金不足的难题。同时,切实加强政策引导,重点推动经营稳定、业绩优良、市场信誉好的大中型企业发行债券,如组织拟发债企业培训工作,提高企业的信心和决心,加强对企业发债工作的全面指导;提供优质服务,简化发债环节需办理的各种手续;在财政、税收等方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降低企业发债成本等。
    二是拓宽思路,想方设法扩大发债主体。我区企业规模较小,现阶段符合发行企业债券的企业较少,必须想方设法扩大发债主体。一者对一些相同产业、上下游企业或关联产业,应通过合并重组和企业间互相参股控股等方式做大企业规模,培育合格的发债主体;如灵武市羊绒产业原有大小羊绒企业五六十家,通过重组联合形成三家相对较大的羊绒集团公司,具备了债券融资的初步条件。再者要拓宽思路,打造行业性债券融资平台和自治区级综合性债券融资平台,一方面以交通、能源、开发园区、城建基础设施等行业或法人为主体,改革体制机制,运用市场化的资本运作手段使之重组联合,组建企业,成为行业性融资平台,另一方面综合这些行业,充分挖掘各行业优势,整合资源成立国有资产公司,建设自治区级综合性债券融资平台。通过对这些债券融资平台的灵活运用,进行规模化的债券融资,从而解决我区重大发展项目资金不足的问题。
    三是设立可发行企业债券备选企业库。为对全区企业债券发行工作有一个总体安排,本着抓住重点,有的放矢,大小兼顾,层层推进的原则,按照企业债券发行要求,综合企业自身发展趋势,对我区各类企业进行全面梳理、精心筛选,积极培育、储备一些发债条件好、偿债能力强的优势企业和项目进行动态管理,今后每年根据发展情况及时进行更新调整。从目前看,我区有30多家企业发债条件较好,可单独发债。另外,我区一些工业园区和联合企业在经过整合和重组后,也可以采取整体申报,拼盘发债的方式进行债券融资。
    四是创造配套条件,优化发债环境,建立各层次偿债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积极引进和鼓励信誉好、实力强的中介机构为我区发债融资和做大做强提供专业服务,充分发挥证券保荐、投资咨询、会计、法律等中介服务机构在上市保荐、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服务等各方面的作用。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大力培育专业担保机构,建立较为完善的企业债券融资担保体系,满足企业债券市场快速发展对担保规模的要求。积极探索通过设立国有企业融资风险基金、债券贴息、偿债准备金等方式,加大对债券融资的扶持力度,降低债券兑付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