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完善项目会审制度推进简政放权提高工作效率

来自:刘志军 时间:2013-12-10 10:02:11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简政放权、提高效率”的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区会审办进一步完善项目会审制度,改进会审方式,项目会审由原来一季度一次,到现在资料齐全即时网上会审,大大提高了会审效率。
    一是实行网上会审。项目建设单位将相关资料送到会审办后,会审办对提报项目进行初审,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会审标准的项目,将资料电子版发到专用邮箱,通知各会审成员单位在网上对项目资料进行审查。各会审成员单位审查一致通过的,报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向项目建设单位出具《薛城区重点项目会审意见表》;会审意见有分歧的,提请区分管领导开会研究,按照会议研究意见办理。
    二是明确会审责任。各项目会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项目会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一名副局长和主办科室进行专人负责。项目会审成员单位在签署会审意见时,要明确的注明政策依据,是否符合项目落地建设的条件,以及落地建设的有关要求,不得签署模糊意见。
    三是明确会审时限。按照新的要求,项目会审成员单位收到会审资料电子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要完成审查;全部会审工作自项目单位提供资料齐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会审工作,大大提高了会审效率,对加快我区项目落地建设步伐,促进经济转型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