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志同志在全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现场会上的讲话

来自:王娟 时间:2016-10-12 09:57:59
同志们:
    这次现场会是按照省领导要求召开的,主要是传达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总结前段工作情况,交流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形势,对全省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完成年度改造任务。
    上午,我们考察了张店张钢生活区、博山钢厂宿舍区和龙泽园、淄川般龙社区和般阳社区5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原来环境脏乱差、设施不配套的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后变成了生活便利、舒适宜居的美丽家园,大家普遍感到深受启发,很受鼓舞。通过看现场、听介绍,我认为淄博老旧小区整治有4个突出特点:一是领导重视程度高。市委、市政府将老旧小区整治列入重大民生工程,成立由市长任指挥、分管市长和秘书长任副指挥的工程指挥部,对区县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每月对所有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并进行排名、通报。二是政策落实速度快。省里作出安排部署后,淄博市政府在全省第一个制定了整治改造意见、实施方案和技术导则,为全面启动这项工作提供了保障。三是资金投入力度大。淄博市克服财政压力,加大市级财政投入,按照整治改造投资的40%,安排市级以奖代补资金,今年第一批奖补资金9507万元已拨付到区县。四是破解难题办法多。2015年底,淄博就组织街道对整治改造项目启动了违章搭建拆除工作,今年3月份全部拆除完毕,具备了开工条件;在小区道路改造中,由政府投资先行敷设专营设施管线管道,解决了逐级审批造成的专业管线改造不同步问题,保证了改造进度。
    刚才,5个市作了典型发言,4个市作了表态发言,其他地方也有一些好的做法和典型项目,已编辑成册发给大家,各地要相互学习借鉴。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推进新型城镇化、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的攻坚阶段。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就是践行五大理念,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生活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居住幸福感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山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姜异康书记强调,走在前列是全方位的、立体的、全面的。因此,必须从走在前列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的重要意义。
    第一,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必须统一思想、真抓实干。首先,老旧小区整治既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能够消除老旧住宅安全隐患、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促进和谐宜居社区建设,提高群众满意度;其次,老旧小区整治也是新的经济增长点,能够拉动投资、促进消费、提升住宅价值,稳定经济增长;最后,老旧小区整治是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改善社会治理、强化基层党建的具体举措。去年12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要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并将其作为“城市修补、生态修复”的重要内容。省委、省政府对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高度重视,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房地产业转型升级等5个重要文件中都予以强调,提出了明确要求。在省级财政收支比较困难的情况下,2015年、2016年分别安排奖补资金3亿元、6亿元。郭树清省长对这项工作十分关注,去年5月在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座谈会上要求,把老旧小区纳入物业管理范围,切实解决弃管小区居民生活环境恶化问题;9月到省住建厅调研时要求,抓紧启动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争取用几年时间基本完成整改任务,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去年12月和今年1月,分别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两会”上明确提出,“对具备改造价值的城市老旧小区进行全面整治,5年内全部完成,前3年完成80%左右”。孙伟常务副省长每月调度情况、亲自研究政策、多次作出批示,并在全省住建工作会议上要求:“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电力、通信、广电等部门单位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我们一手抓棚户区改造,一手抓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两项加起来每年可改善100多万户家庭的居住条件,这是了不起的德政工程,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第二,全省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开局良好、扎实有效,必须坚定信心、加快推进。去年7月启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以来,各级各部门不断加大投入,创新措施,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工作基础。一年多来,全省已完成老旧小区整治改造24万户,70多万群众住房条件明显改善,拉动投资30多亿元,为稳增长、惠民生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试点工作扎实有效。去年7月,全省城镇和困难工矿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试点正式启动,17市确定试点项目130个、建筑面积1215万平方米,惠及居民15.2万户,目前试点任务圆满完成,为工作全面推开积累了宝贵经验。二是改造底数基本摸清。经过摸底调查,全省199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约6000个,建筑面积1.3亿平方米,涉及居民160万户;1996—2000年建成的老旧小区约2400个,建筑面积6000万平方米,涉及居民57万户。省里确定,改造范围主要是城镇和工矿区中1995年前建成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配套设施较差、居民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小区可适当放宽建成年限到2000年。三是政策体系初步建立。省11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全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的意见》,明确了9项接地气的扶持政策。省14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省老旧住宅小区专业经营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及相关工作的通知》,从政策上解决了电力、通信、广电、市政公用等专营设施改造进度和资金来源问题。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四是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各地把尊重民意作为前提,采取媒体报道、入户调查、多轮公示、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组织现场考察等形式,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得到了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五是审批流程得到简化。针对整治改造前期工作时间长、建设手续繁琐的问题,简化招标手续,实行联合审查,提高了审批效率,加快了改造进度。六是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各地成立领导小组,建立了包括专营单位在内的议事协调机制,形成了工作合力。各市明确了以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街道办事处为实施主体、社区居委会全程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调度督导,充分调动了基层组织的积极性。
    第三,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任务重、各地进展不平衡,必须正视问题、迎难而上。各市勇于担当、主动加压,年初上调了2016年度改造计划,近期又根据实际情况作了调整,项目、面积、户数都有所增加。全省共确定2016年度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1727个,总建筑面积5753万平方米,总户数68.8万户,面积、户数分别占五年规划改造任务的44%、43%,为实现省政府提出的“前三年完成80%”的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面对这样繁重的任务,各地不畏艰难、积极作为,到8月底全省已开工934个项目、40.6万户,按户数计开工率为59%,其中淄博、枣庄、济宁、威海、莱芜、滨州6市开工率达到100%。但从全省面上看进展很不平衡,有6市开工率不到40%。郭省长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对老旧小区改造落后的地方要督促了解、查明原因。9月上旬,省政府组成4个督查组,对8个城市进行了专项督查。据了解,有些地方项目进展慢、开工率低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重视不够。部分城市思想认识不到位,政策出台不及时,推进机制不健全,没有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二是投入不足。3个设区城市财政没有安排专项资金,一些县市区财政资金投入不足,部分改造项目没有引导受益居民合理承担改造费用,没有充分发挥物业企业参与改造和后期管理的积极性。三是协调不力。电力、通信、广电、市政、供水、燃气、热力等专营单位协调困难,他们不愿或无力投资改造专营设施;有些小区整治改造工程实施后,专营单位的设施改造资金计划和施工计划尚未落实甚至没有制定,严重影响改造效果和进度。这些问题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有问题、有困难是正常的,关键是要有迎难而上、务求必胜的决心,要有科学规范、务实有效的措施。各级住建、房管、城管、市政公用部门和有关专营单位,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抓住关键,攻坚克难,突出做好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重点工作
    今年是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全面实施的第一年,既要解决遇到的突出问题、完成繁重的改造任务,还要为今后几年的工作打好基础。下一步,要以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生活环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重点抓好六个方面:
    (一)做好前期工作,尽快清理违章搭建。通过督查了解到,一些小区改不动,主要是少数居民对清理乱堆杂物、拆除私搭乱建有抵触。老旧小区改造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发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充分征询改造区域居民意见。要主动解读政策措施,宣传好的典型和做法,向群众讲清楚老旧小区改造对居民的好处和实惠,引导民意、凝聚共识,增强居民支持改造、参与改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青岛、威海、济宁等市,不仅将改造方案和效果图向小区居民公示,还组织群众代表到已改造完成的老旧小区实地参观,使居民打消了顾虑,主动配合街道、居委会以及城管执法队伍,清理楼道杂物,平复自开菜地,拆除楼前屋后、楼顶等部位的私搭乱建。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国庆节后省里将召开高规格会议进行部署。各地要结合治理违法建设,组织街道、社区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扫清障碍。
    (二)坚持因地制宜,科学确定改造标准。每个老旧小区的基础、条件、情况都不一样,改什么、怎么改、改到什么程度,必须因地制宜,尊重居民意愿,不能一个标准管全市、一套方案用到底。潍坊市编印了《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技术导则》,推行“5+X”改造模式,既有统一要求和刚性指标,又有自选动作和变通余地,既有强制性,又有灵活性。奎文区苇湾小区整治,强弱电全部入地,新上集中供暖和管道燃气,同时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扩建小学综合楼,还将废弃锅炉房改造成社区管理和物业服务用房,整治内容很全面,改造效果很显著。省厅研究制订了整治改造导则草案,把治安防控、环卫消防、公共部位、各类管线这4类设施和物业管理作为必改项,保证改造效果;把建筑节能、海绵城市、养老设施、社区管理和物业服务用房、“平改坡”、充电桩、加装电梯等作为选改项,满足不同需求。淄博、济宁、枣庄等市制定了整治改造标准,其他城市也要加快研究,明确改造内容和标准。
    (三)加强协调联动,同步实施管线改造。老旧小区居民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是管线锈蚀、停水断电、缺暖少气、污水漫溢、下雨满院水、空中“蜘蛛网”。整治老旧小区,楼道清理、道路整修、绿化美化只是“面子”,管线改造才是“里子”。前段时间,省督查组到烟台开发区,实地查看了金东、金光两个小区,他们的水气电热、通信、有线电视等所有管线全部下地,实现了雨污分流。据了解,除排水管线使用市政资金外,其余由专营单位出资改造或直接施工,均在道路整修、停车场铺装、绿化提升之前完成。济南章丘桃花山小区86栋楼、2500多户,新上供热、燃气设施,自来水管道全部更换,均由企业自行投资改造并已全部下地,但通信和有线电视线缆协调困难,至今尚未动工。这次现场会把管线主管部门和运营单位的负责同志请来,就是希望大家与老旧小区整治牵头部门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共同把省委、省政府交付的任务完成好,把老百姓关心的问题解决好。各地城管或市政公用部门,要带头支持配合老旧小区改造,组织专营单位积极主动实施管线改造,尽可能增加投入,按计划进度组织施工。请电力、联通、移动、电信、铁塔、广电网络等6家省公司,按照省14部门《通知》要求,指导督促市、县公司,结合供配电户表改造、光纤入户,逐个项目落实责任人,提出改造计划和资金安排,及时办理项目审批、招投标等手续,尽力同步完成专营设施升级改造。
    (四)拓宽筹资渠道,加大整治资金投入。威海市2011年起分期分批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建立了“财政投入为主,管线单位自行承担,受益群众合理承担,以奖代补”的资金保障体系,有效解决了改造资金问题。2017年省里将继续安排老旧小区改造奖补资金。各市、县牵头部门要向政府汇报争取,尽可能由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并列入年度预算。有条件的市,要对相关城市建设和管理经费进行整合,从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管理经费、市政设施维护费、环境综合整治费、节能改造等资金中挤出一部分用于老旧小区改造。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对接,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与棚户区改造项目打包捆绑,申请政策性贷款。要协调和督促各专营企业,按规定承担相关设施的改造费用。原产权单位有条件的,可提供资助,改善职工居住环境。鼓励骨干物业企业接管老旧小区,投资改造部分公共设施。同时,要引导和鼓励小区居民,按居住面积合理分摊部分整治改造费用。
    (五)严格监督管理,确保改造质量与安全。改造前要查对楼宇工程档案,编制公共部位修缮方案,确保结构安全;通过招投标选择实力雄厚、经验丰富、业绩突出的设计和施工企业,选择质量可靠的原材料和设施设备,从源头上保证质量。改造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和规程,特别在高空作业、井下作业中保证施工安全。质监、安监部门要履行好指导监管职责,落实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确保施工安全。开展楼宇修缮、道路挖掘和铺装、建筑垃圾清运时,要注意采取扬尘防治措施。要加强施工监理,落实监理人员现场签证制度。要严格审计监督,邀请审计部门全过程跟踪,确保改造资金尤其是财政资金安全。
    (六)选择适当模式,实行物业管理全覆盖。小区整治后,如果放任不管,可能很快就会反弹,再次变成脏乱差。对改造后的老旧小区,要全面推行物业管理。泰安市根据业主意愿,有的聘请专业物业企业,有的实行业主自治管理,有的由社区居委会成立物业服务站管理;枣庄市责成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全面接管小区管理事务,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四位一体”社区管理服务模式。鉴于老旧小区居民收入不高,缺乏花钱买服务的意识,可以先由街道或社区管起来,实施简易物业管理。运转一段时间后,倡导以街道或社区为单位,将辖区内的老旧小区和背街小巷打包招标,择优选定骨干物业企业提供服务。对接管老旧小区的物业企业,要落实省委、省政府供给侧改革实施意见第33条规定,由市、县财政给予每月每平方米0.2-0.4元专项补助。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完成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任务
    省里要求,2016年度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力争10月底前全面开工。现在还有一个多月时间,时间很紧,任务很重。各地要全力以赴,一个项目一个项目抓落实,力争所有项目如期开工,具备条件的项目年内竣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顺利推进,省里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各市政府大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各市住建或房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牵头责任,把整治改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同志靠上抓,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人员经费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市、县、街道、居委会及各类管线主管部门,要层层分解任务,压实责任。要抓好业务培训,强化技术指导,组织县市区、街道负责同志和技术人员观摩交流,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加快改造进度。对未开工项目,要按照省14部门《通知》规定,尽可能减少审批环节,无需办理土地、用地规划、环评、可研等手续,采取“名单制”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等方式,由县市区有关部门联审联批,加快组织实施。针对整治改造项目小散乱、单项工程造价低的特点,临沂市兰山区以街道为单元,将若干项目捆绑起来,作为一个工程包统一招标,有效解决了招不到好队伍、交叉作业难等问题。对已开工项目,要精心安排整治改造内容和施工时序,倒排工期,压茬推进,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生活的干扰。省里将把截至今年10月底按总户数计算的开工率、竣工率,作为2017年省财政奖补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因素。
    (三)严格督导考核。要以建设进度、资金管理、质量安全等环节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要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老旧小区改造进展,通报专营单位管线改造情况,通报物业管理覆盖情况。要完善考核制度,科学制定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实行年度考核。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工作不力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约谈问责。
    另外,在确保完成今年任务的同时,各地要提前谋划明年的改造项目。会上印发了申报2017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近期省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下发文件。各市要认真分析研究,抓紧编制计划,按照时间要求完成项目提报工作。根据“前三年完成80%”的要求,各市2017年改造项目的户数和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应低于五年规划数的30%。要与棚户区改造、城市道路和地下管网改造计划有序衔接,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海绵城市建设、街道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有序衔接,与国有企业“三供一业”移交有序衔接,统筹安排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内容和时序。要提前向市政府汇报,与财政部门搞好协调,做好市县财政预算安排,保证改造资金需求。
    同志们,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群众欢迎、领导关心、社会关注。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坚持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为改善广大群众生活居住环境、建设美丽宜居山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