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志同志在全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创新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自:张帆 时间:2016-10-12 09:58:49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中央和全省城市工作会议、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省委十届十四次全体会议精神,总结"十二五"以来全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创新工作成绩,对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上午,参观考察了青岛中德生态园、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智慧住区等现场,大家普遍感到很受鼓舞、很受启发。刚才,青岛市建委全面介绍了建筑节能与科技创新工作情况,济南市建委等6个单位从不同方面作了交流发言,都讲得很好,各地要相互学习借鉴。会上省厅与各市签订了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目标责任书,各地要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全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全省住建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决策部署,积极作为,扎实工作,着力推进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创新工作,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建筑节能工作深入推进。一是建筑节能标准全面落实。推行建筑节能全过程闭合式管理模式,在全国各省区率先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执行节能65%的设计标准,设计阶段、施工阶段标准执行率分别保持在100%、99%以上。2011年以来,全省累计建成节能建筑4.5亿平方米。二是建筑节能改造扎实开展。"十二五"期间,全省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2亿平方米,惠及城市居民130余万户,规模居全国第一位;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100万平米,济南、青岛被列为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日照、文登被列为国家"节能暖房"重点市县。三是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持续深化。突出抓好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在全国率先将12层以下居住建筑及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纳入强制推广范围,因地制宜推广浅层地能、空气能热泵及太阳能光伏等建筑应用技术。五年来,全省建成太阳能光热一体化应用建筑1.48亿平方米、浅层地能热泵应用建筑390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达到184兆瓦。积极推进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创建工作,先后有9市、17县、1区获批国家示范市(县、区),烟台、威海获批集中连片推广重点区,35个项目列入国家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科技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示范数量和规模居全国首位。四是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不断加强。我省及青岛市分别获批国家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示范省市,山东大学等10所高校获批全国"节约型高校"试点,创建省级"节约型高校"32所、"节约型医院"22家。对2300栋、870栋、720栋公共建筑实施了能耗调查、能源审计和用能分项计量监测,省及17市公共建筑节能监测平台全部通过验收,在全国率先实现部、省、市三级能耗监测数据联网。
  (二)绿色建筑推广步伐加快。一是法规政策不断完善。省人大颁布实施《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将发展绿色建筑列为法规条款。省政府印发《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意见》,为推动我省绿色建筑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省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和管理制度,绿色建筑法规政策体系初步形成。二是标准体系基本健全。省厅编制发布了《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组织修订了《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制定实施了绿色建筑规划审查要点、设计深度及施工图审查要点等多部技术文件,我省绿色建筑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三是政策扶持力度加大。为支持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和科研开发,协调省财政调整设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整合省级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累计列支资金近23亿元,有力推动了绿色建筑发展。四是建设规模持续扩大。自2014年起,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机关办公建筑、保障性住房、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自2016年起,县城及以上城市规划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省新建满足绿色建筑标准的建筑1.7亿平方米,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4840万平方米。推动绿色建筑由单体推广向区域性发展转变,由城市向村镇拓展,先后创建21个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和16个示范城镇。
  (三)装配式建筑发展势头良好。一是推进力度不断加大。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发展装配式建筑提出明确要求。省厅成立装配式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先后在济南、青岛召开现场会,组织开展了装配式建筑重大课题研究、标准编制和示范城市、工程和生产基地创建。济南、青岛、潍坊等市结合实际,研究出台了容积率奖励、财政补助、政府贴息等激励政策,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二是技术体系初步确立。省厅发布了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体系和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体系推广目录,组织编制了《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设计规程》等多项地方标准,确立了涵盖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等在内的装配式建筑结构技术体系,推广了PK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钢结构轻钢结构多层住宅等适用体系。三是试点示范初见成效。济南成为国家住宅产业化综合试点城市,培育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8家,获批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27个;组织创建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10个、建筑产业化生产基地55个、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35项,全省装配式建筑开工面积累计达到1200万平方米。四是产业发展初具规模。我省在装配式建筑开发、设计、施工、建材生产、机具制造等行业培育了一批骨干企业,现有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线54条、年生产能力760万立方米,钢结构生产线286条、年生产能力605万吨,整体厨房、整体卫浴产能分别达到218万平方米、20万套,为装配式建筑发展奠定了良好产业基础。
  (四)智慧城市创建扎实推进。智慧城市是未来城市的重要发展方向,也是提高城市管理效能、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2012年以来,我省26个城市先后获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各试点坚持"因地制宜,特色鲜明"的原则,不断完善试点实施方案,探索创新组织机构、运营管理、资金筹措等模式,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顶层设计逐步完善。16个试点城市编制了智慧城市建设规划,明确了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莱芜、东营市制定了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通过省厅评审。青岛西海岸新区等多地出台了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意见。二是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各试点以智慧城市试点为契机,积极打造"智慧住建",整合建设、环卫、城管、园林等信息资源,建立完善住建领域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建筑市场信息"网上查询"、工程现场"实时监控",有效提升了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三是民生服务应用得到普及。各试点注重以人为本,普遍把民生服务应用作为智慧城市创建重点。烟台、威海等市组织实施智慧公共服务示范工程,把"互联网+"引入居家养老、便民服务等中,建立民生服务平台,打造"e时代"智慧社区,提升居民服务智慧化水平。
  (五)建设科技创新成效显著。一是科技创新力度进一步加大。围绕城镇化、城乡规划与城市设计、城市运营管理、节能减排、建筑产业现代化等重点领域,不断加大科研开发力度,一批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十二五"期间,全省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3项、住建部华夏科技奖26项、省科技进步奖47项。二是科技成果转化进度进一步加快。省厅制定实施了《山东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管理办法》,实行建设领域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制度,用好节能产品认定、新技术推广等手段,推动科研开发与成果转化有机结合。住建系统600多项科研成果通过省级以上鉴定,推广新技术、新产品300余项,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高性能混凝土与高强钢筋、供热管网自动监控系统、污水滤膜处理、垃圾渗滤液综合处理技术等得到广泛应用。三是科技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类企业拥有省级技术开发中心21家、省级重点实验室6家。"十二五"期间,我省承担了20项国家标准、27项行业标准、59项国家级工法的编制工作,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施工企业累计取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140项、发明专利23项、专有技术88项,科技创新对行业发展的贡献率明显提高。
  近年来,我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形成节能潜力268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6619万吨、二氧化硫54万吨,节地20万亩,利废8900万吨,占全社会节能总量的29%,为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节能减排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绿色建筑法规政策体系尚不完善,全寿命周期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有待提高。二是缺少装配式建筑扶持政策,一些地方认识还不到位、发展决心不足,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部分智慧城市试点创建工作进展较慢,投融资机制不够完善,行业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水平不高,信息资源共享仍存在壁垒。四是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率偏低,行业科技创能力不够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对这些问题,各级各部门务必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理清思路,突出重点,推动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创新工作再上新水平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攻坚时期。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五大发展理念,中央先后召开城市工作会议、科技创新大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等,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在国家战略布局中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十四次全体会议专题研究科技创新工作,印发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这一系列重要会议和文件,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振奋精神,推动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创新工作再上新水平。
  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中央和全省城市工作会议、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省委十届十四次全体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转变住建事业发展方式为核心,突出抓好绿色建筑行动、建筑能效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等重点工作,不断强化城乡建设领域信息化、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等保障措施,努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大力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绿色建筑以"四节一环保"为核心特征,代表了今后建筑发展的趋势。一是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各地要研究编制城市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县城及以上城市规划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健全绿色建筑全周期实施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绿色建筑规划审查、设计专篇、施工图专项审查等制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不予竣工验收备案。推进绿色建筑标识评价管理方式改革,引导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提高运行阶段标识建筑所占比重。二是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发布实施《山东省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技术导则》,城市新区全部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标准规划建设管理,将绿色低碳等理念落实到城区建筑、交通、能源、市政及产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加强对现有示范城区的指导与监管,组织做好中期核查、评估验收等工作。结合省级示范镇发展和特色小镇创建,加快绿色生态示范城镇建设,助推绿色城镇化。三是积极发展绿色建材。开展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建立实施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制度,政府办公建筑、保障性住房、公益性建筑及省级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示范项目要优先使用获得评价标识的绿色建材。扎实推进"禁实""限粘"工作,规范执行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制度,重点发展安全耐久、节能环保、轻质高强的建材产品,加快提高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四是加快推行绿色施工。通过建造技术革新、管理模式创新、建筑材料更新,加快工程施工过程"绿色化"进程,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持续开展省级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积极争创国家示范项目,以点带面,逐步深入。将绿色施工作为工程建设领域评优评奖、示范立项、信誉评级等的重要条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率先推行绿色施工。编制发布建筑和市政工程绿色施工定额,明确绿色施工取费标准,调动市场主体推行绿色施工的积极性。
  (二)深入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一是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要加强建筑节能全过程闭合监管,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全面落实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制度,对未通过专项验收的工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积极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借鉴青岛中德生态园的做法,开展集中连片示范建设,打造绿色、低能耗技术综合应用典范。加快推进农村建筑节能,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在农房建设改造中积极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外墙保温材料、节能门窗等技术产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二是稳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在全面调查摸底基础上,科学制定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方案,合理确定改造规模。结合旧城升级改造和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同步推进节能改造,实现人居环境和住宅品质"双提升"。扎实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济南、青岛两个国家重点城市要加快改造实施进度,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市开展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试点。探索建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机制,积极推广政府引导、供热企业为主体、居民参与的"三位一体"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模式,倡导合同能源管理、PPP等节能服务新模式,保障节能改造持续深入开展。三是推动建筑用能结构调整。100米及以下住宅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全部推行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推进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在建筑中的深度复合应用,积极发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系统。以太阳能热水系统为重点,推动农房建设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加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管理,认真开展项目能效测评、示范验收、跟踪评估等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示范创建任务。四是健全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完善省、市两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逐步扩大监测广度及深度,鼓励由专业公司对平台进行运维管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要全面安装节能监测系统,实现用能分项计量。研究建立公共建筑合理用能、能耗限额等制度,推进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强化建筑运行阶段能效管理。
  (三)强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装配式建筑是以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施工装配化、装修一体化、管理信息化、应用智能化等为特征的新型建造方式,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筑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必然选择。9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政策措施,要求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要达到30%以上,并制定了发展路线图,国务院办公厅即将发文对这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强力推进。一是强化政策支持。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相关法规体系,将装配式建筑发展纳入法制轨道。提请省政府出台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指导意见,在财政补助、金融信贷、产业发展、技术推广、试点示范等方面出台相应的激励政策和保障措施。编制"十三五"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明确装配式建筑近远期目标和工作推进路线图。会上下发了这两个文件的征求意见稿,请大家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二是明确发展目标。自2017年起,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政府投资工程、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新建住宅项目淘汰现浇楼梯、楼板,推行标准化预制楼梯、叠合楼板;到2020年,全省设区城市和县(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分别达到30%和20%以上,到2025年全省达到40%以上。认真落实省政府文件要求,2017年设区城市新建高层住宅实行全装修,2018年所有新建高层、小高层住宅淘汰毛坯房,其中整体卫浴、厨房等装配式建筑装修比例达到20%以上。三是创新监管模式。研究建立适应装配式建筑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构件生产、现场安装、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管理方式。在土地出让、规划审批、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定等环节,对开发项目的装配式建筑比例和相关技术应用等内容要提出明确要求。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推动大型设计、施工和部品生产、材料采购、工程咨询、项目管理等企业向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四是完善技术体系。大力发展装配式施工成套技术,推行土建装修一体化。加强装配式预制部品、构件标准化、通用化技术研究,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编制完善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生产、验收等标准规范。积极推广建筑信息模型、物联网等技术,实现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等各阶段的技术协同、信息共享和质量追溯。五是培育产业链条。组织创建省级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生产基地和示范项目,积极创建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培育发展一批装配式建筑开发、设计、施工、装修、部品生产等骨干企业,鼓励相关企业、单位组建装配式建筑产业联盟,整合优化资源。鼓励发展集研发、生产、集散、交易等为一体的产业集聚区,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产业集团进驻园区。
  (四)加快住建领域信息化建设。一是扎实开展智慧城市试点创建。各试点城市要按照创建任务书,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开展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和城市公共数据库建设,实现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的综合应用和数据共享。结合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试点,进一步丰富示范内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集中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二是加快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在工程项目规划、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阶段,广泛应用BIM技术,实现建筑全生命周期的数据共享和协同合作。加强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3S(卫星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等信息技术的研究推广,重点推动在城乡规划、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市场监管、物业服务、城市管理等领域的示范应用。三是积极打造"智慧住建"。整合住房城乡建设信息资源,构建综合性城市管理、建筑物、建筑构件部品等三个基础数据库,搭建省市县三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平台,实现不同部门、层级间的资源共享。推进智慧规划,建立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及数据中心,实现规划编制、审批、实施、评估、监控等情况的实时更新、动态监管。开展智慧建设,打造智慧工地、智能建筑、智慧住区。加强智慧管理,提升房管、城管、市政等领域网格化、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重点发展智慧水务、道路照明、供气供热、停车、环卫等。
  (五)强化住建领域科技创新。加强科技创新是推动住建事业发展的驱动力,是提升行业竞争力和发展水平的重要途径。一是营造良好政策环境。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等方式开展科研攻关,将所有的科研项目纳入建设科技计划管理,通过竞争机制提高研究成果质量。建立企业、社会、政府相结合的多元化科技投入新机制,不断增加建设科技投入。选择推荐一批带动作用明显、效果显著的科技成果,争创省科技进步奖、部华夏奖。在建设行业的各类评优评奖、示范立项等中,把项目的技术创新水平作为重要指标。二是抓好重点领域及关键技术研发。以城乡规划与城市设计、城市建设与管理、新型结构体系与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信息化建设等领域为重点,坚持自主创新、集成创新与引进、吸收再创新相结合,集中力量研发一批成熟适用的关键技术。三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充分利用节能产品认定、技术公告与目录、科技推广证书等手段,通过编制发布标准规范、建设科技示范工程、纳入科技计划项目等方式,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四是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通过完善政策法规、提供优质服务等方式,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科研单位为支撑、中介机构为桥梁的合作平台,以市场为纽带,走产学研一体化道路,大力扶持科技型企业发展。五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调整充实省厅建设科技专家委员会,发挥专家在创新体系建设、技术攻关、政策制定、决策咨询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依托大中型企业及高校、科研院所,结合重点研发项目和重大工程,建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培养锻炼技术创新人才。完善岗位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积极拓展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三、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为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创新工作头绪多、要求高、任务重。各级各部门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已经列入全省科学发展观考核、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和绿色发展评价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创新工作,将其摆上重要日程,主要领导带头研究,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相关科室认真履职,推进工作深入开展。要根据省厅工作部署及近期出台的文件,结合当地实际,尽快研究贯彻意见和配套政策,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层层分解落实,确保进度和质量。
  (二)强化协调联动。由于机构设置、单位职能等原因,各地对重点工作的责任分工不尽相同。不论是哪个单位负责,都要坚持"事业第一",分工不分家。牵头部门要有担当意识,主动承担上级部署的任务,主动与省厅沟通对接。相关单位要有大局意识,积极配合牵头部门,自觉完成担负的任务。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争取经信、财政、科技等部门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考核监督。省厅在年初向各市分解下达考核指标,对重点工作进行定期调度通报,年底将组织开展现场考核。去年,对财政资金、示范建设等委托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评价、核查、验收,今后还将推广这种模式。各市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指导、评价考核,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改进工作作风。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加强评奖评优、资金分配、示范立项、产品认定等敏感领域的风险防控。要勇于开拓创新,运用新理念、新知识、新方法来分析问题、制定政策。要真抓实干、力戒空谈,对既定的工作咬定不放,一抓到底。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任何时候都不能破"底线"、越"红线",做到干事、成事、不出事。
  同志们,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创新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创新思路,务实工作,推动全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创新再上新台阶,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