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管局推行城市管理“八字工作法”
自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以来,我局坚持机关力量“三下沉”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全部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调研指导,破解执法难题,区城管局积极探索实践,总结推广了城市管理“八字工作法”。
诚:真诚友好地与市民沟通,带着深厚的群众感情做工作,不厌其烦地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使其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对不愿配合工作的相对人,在情字上下功夫、在理字上用心思、在法字上找依据,使人民群众既感觉到法律的威严,又感受到城管执法人员的温情。
公:严格执法程序,统一工作标准,不拿法律和原则做交易。按照一宣传、二劝导、三纠违、四处罚的工作步骤开展执法工作,坚持在法律和政策面前人人平等,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公正执法。
勤:路段巡控人员做到腿勤、嘴勤、手勤,及时发现和处理市容秩序问题;办案人员对城市管理违法行为敢于立案查处,勤于调查取证;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坚持勤沟通、勤宣传、勤调查、勤跟踪,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稳控、早处置,确保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细:精细化管理,市容管控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乱摆乱设、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严肃处理,特别是商家店铺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牛皮癣等,坚持发现一处,纠正一处,一以贯之,直到市民良好行为习惯养成。
实: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的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熟记城市管理法律条款,坚持不懈地宣传、管理和执法,保证执法的常态性和长效性。即使是轻微违法行为,也及时制止,纠正广大市民“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只是迎接检查的需要、城管执法局提出的市容标准不需要长期保持”的错误认识。
理:执法态度理性平和,执法方式文明规范,克服敌对、自卑、消极、胆怯心态,树立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爱岗敬业,大胆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执法水平。
改:对于群众误解、误会等,及时进行沟通解释,化解与群众之间的隔阂;对于群众提出的执法不公等意见、建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和改进,争取城管执法事业更好、更快、更远发展。
帮:对因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确有实际困难的群众,在能力范围内进行帮扶救助,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配合,采取行政救济、社会援助等方法,想方设法给予救济或补偿,全力解决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赢得社会理解和支持。(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