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5、12365维权中心第三季度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分析

来自:张帆 时间:2016-10-19 09:19:37

 

 一、基本情况

    第三季度,我局1231512365投诉举报维权中心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050件。其中,来人来电(函)咨询968件,投诉、举报71(职业打假2),转办11件,办结率9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2万元。

二、投诉、举报受理情况

    (一)投诉受理情况

受理商品类投诉54件,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14件,占26%;日用百货类11件,占20%;家用机械类7件,占13%;特种设备9件,占17%;家居建材类3件,占5%;农用生产资料类、医药和医疗用品各2件,各占4%;其他6件,占11%

    受理消费服务类投诉17件,其中预付卡服务3件,占18%;快递物流服务2件,占12%;电信服务2件;占12%;居民服务2件,占12%;汽车修理服务、水电气暖服务、餐饮服务、金融服务各1件,各占5.5%;其他服务4件,占24%

    (二)投诉、举报转办情况

    本季度受理转办案件共11件,其中涉及电梯安全7件,无照经营2件,加油站计量不准确1件,生活服务类1件。无照经营产生的原因是经营户无法取得合法的经营场所证明,模式是家庭作坊,地址都比较隐蔽,又时常和工作人员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时不时地在开门经营和关门逃避查处中周旋,无法让工作人员彻底查处。  

三、消费热点关注

    根据消费者投诉数据显示,家用电子电器类居首位,通讯器材仍是消费先锋,占此类投诉26%。主要问题是手机自动关机、黑屏、按键不灵,电池板通话或待机时间达不到说明标准,维修多次仍存在质量问题而不予换机,保修期内拒绝保修等。手机是否属质量问题责任难以认定,而我区又无机构能检测其结果,给工作人员调解带来很大难度。

    第二是日用百货类占20%。其中鞋类共7件,占64%,以脱胶、开裂、不开发票、断线、维修多次仍不能正常使用为主。脱胶、开裂、断线有的无法用肉眼判断是否属质量问题,而商家和消费者各执一词,而消费者对由厂方鉴定的结果持一定程度地怀疑,对调解工作带来难度。服装以褪色居多,其次是缩水、大小不合适等。

    第三是特种设备类。本季度我局“12365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投诉、举报9件,占17%。问题集中反映在电梯使用方面,如电梯超期未检、电梯运行过程中掉层、电梯使用单位未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电梯维保单位维修不及时、电梯困人、电梯噪声大等问题。

    第四是家用机械类占13%,现在获息资讯的方式非常便捷,外地人经常通过网络、媒体、报刊等方式向本地购买、加工机械、配件等,如有的机械调试不成功、多次维修不能正常运行、汇款后厂方迟迟不发货等原因导致作业停滞,给他们带来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压力,而来回路途遥远使售后服务不能及时完善。

    四、维权典型案例

1、太阳能损坏拒赔  消协调解双满意 

2016725,颜先生给区消协送来了一封投诉书,投诉书中称其于314在薛城区某商家购买了一台1650元的太阳能,商家承诺主机保修五年,终身给予维护保养。716晚洗澡时发现太阳能喷出的是凉水。17日找商家去现场查看,发现太阳能已倒塌毁坏,导致颜先生一家人30多度高温无法洗浴。商家以需厂方来人鉴定质量为由一再拖延时间,不愿赔偿。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经过认真调查了解核实情况,多次与厂家及经销商进行沟通。最终,经销商承担500元,颜先生承担250元,厂家承担剩余部分,给颜先生发来一台新太阳能并安装好。

    2、消费卡丢失不补  消协调解补新卡

    20167月,消费者张女士在某商家购买了一张预付消费卡,预付卡面值为500元。但在使用几次后,不慎将预付卡丢失,卡内还有300元余额。于是,张女士来到该商家要求补办消费卡,遭到商家拒绝,并说无卡不能消费。张女士十分气愤,无奈之下来到薛城区消协投诉。区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与商家取得联系并进行调查,张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根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工作人员对经营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使经营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补办消费卡,并向消费者赔礼道歉。

    经营者以不公平的格式合同减免自身责任,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该予以改正,赔偿消费者的合理损失。

    3、购买万元美容卡  协商退款遇麻烦

    消费者王女士于20158月在某美容院花6万元接受身材打造,在支付全款后,院方给王女士量身打造了客户身材诊断方案,承诺无效退款。现王女士的疗程打造完毕,但并没有达到院方承诺的效果。王女士找到美容院要求退款,遭到美容院负责人拒绝。无奈之下,王女士于20167月向薛城区消协投诉,请求消费者协会予以帮助。接到投诉后,区消协工作人员随即开展调查调解工作,先后多次听取双方陈述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规定,对美容院进行了耐心说服教育,同时指出消费者在选择美容美体服务时存在盲从草率、缺乏慎重考虑的问题,也应负有一定责任,经反复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美容院退还王女士2万元。

    4、买药容易退药难 消协调解获退款

    20164月,薛城区某老年公寓的李某在某药店购买了六盒药品,价值1380元。在购买时,药店经营者承诺:若服用一个月后不见效可以无条件退款。李某在服用一盒半后,不但丝毫不见效果,而且全身出现红斑,到医院治疗后方见好转。李某与药店负责人进行沟通,让其按承诺退还剩余药款920元,但药店负责人以各种借口不予退还。双方协商未果,李某遂到消协投诉,接到投诉后,区消协工作人员随即开展调查,认为药店经营者不讲诚信,违背先前承诺,要求药店退还药款92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了耐心调解,药店经营者退还李某药款920元,李某非常满意。(杭丽红、常夫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