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水利系统部署汛期和“五一”节日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近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室发出《关于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当前,全国各地相继进入汛期,加上“五一”国际劳动节临近,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汛期和节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水利实际,4月28日薛城区水利和渔业局就做好以上工作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汛期和“五一”节日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一、切实提高对汛期和节日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
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是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进入汛期,随着降雨增多,江河洪水、山洪、滑坡等自然灾害也经常会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汛期几个月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比例明显高于其它月份。随着“五一”节假日的到来,在建工程受节日影响可能出现安全管理松懈,同时,水库等水利风景区旅游人数增加,可能造成安全事故发生。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任务的艰巨性,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做好汛期和节日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克服侥幸和麻痹思想,坚决做好汛期和节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尽可能降低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汛期和节日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水利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主要领导要明确工作目标,以问题为导向,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确定重点工作环节,亲自检查推动。要逐库逐站逐个环节落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人,切实将责任落实到工程建设、运行管护、汛前准备、应急管理等各个方面,把相关工作落实到岗位,任务分解到现场。要大力开展各类自然灾害预防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提高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避险能力。要加大对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突出抓好水利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
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明确汛期和节日水利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和防范对象,突出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库、水闸、农村水电站、水文监测等安全管理,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在建工程的度汛安全管理,以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为重点,全面督促在建水利项目有关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加强水利运行工程度汛管理,以水库枢纽工程为重点,督促落实各类水利工程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管理单位责任人,切实落实水库管理单位和农村水电站业主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四、深入开展汛前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汛期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一般隐患立即进行整改,重大隐患及时向项目法人及上级单位上报。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立即组织开展汛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深化隐患治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处理;对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将于5月份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请各在建工程项目法人、生产经营单位于2017年5月30日前,通过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向主管部门上报汛期在建工程、水库工程、农村水电站、淤地坝运行、勘测设计和水文监测检查表以及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并按上级要求报送总结材料。
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应对
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制度。要按照水库安全度汛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预警预报设备设施,加强水利工程工况监测,完善预警通信系统,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做到响应迅速、应对有效。要进一步检查完善自然灾害各项预案和有关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加大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和教育培训力度,熟悉应对措施。要结合防汛准备工作,做好水利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检查,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急物资、队伍准备等情况,确保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各项措施到位。严格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出现紧急情况,要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