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社区服刑人员的公益之路

来自:张建彬 时间:2019-05-05 09:28:58

    四月,春光正盛、草长莺飞,枣庄义工联盟薛城分会组织了邹坞敬老院送爱心公益活动,作为公司负责人的刘峰(化名)以公司名义为活动提供了友情赞助。在明媚的春日里,刘峰与其他工作人员一起忙碌着,他们为老人们分发了补水液、拖鞋、拖把等物资,陪老人坐在院子里晒着太阳聊家常、还为老人们表演了精彩的舞蹈节目。中午的时候,大家动手做了水饺,和老人们一起吃了顿热乎乎的午饭。在这温暖的人间四月天,笑声与爱在春风中传递。

    除了工厂负责人、义工外,刘峰还有一个特殊的身份,他是一名社区服刑人员,目前在陶庄司法所服刑。2016年2月,刘峰驾驶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并导致电动车驾驶人当场死亡。在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并获得对方谅解后,同年8月份,刘峰来到陶庄司法所开始接受社区矫正。

    在陶庄司法所服刑期间,刘峰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参加了司法所组织的学习和劳动。在某次谈话中,工作人员了解到刘峰曾经是一名热心公益事业人员,是枣庄雷锋精神协会和枣庄义工联盟薛城分会的成员。但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种种因素,刘峰已经有段时间没有再参加协会组织的公益活动。司法所方面认为,多参加公益活动有助于帮助服刑人员培养社会责任感、提高思想觉悟、预防再次犯罪。因此,工作人员多次与刘峰进行沟通,鼓励他不仅要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还要继续参加其它的公益活动,在活动中传递爱心、丰富自己的人生价值。

    此后,刘峰又加入薛城阳光社工志愿服务队,在公益道路上越走越远。2019年,他先后参加了“携手走进陶庄敬老院”活动、“情暖冬日、爱心腊八—给环卫工人送腊八粥”活动、“后湾小学物资捐助”活动等,并多次为遇到困难的人进行捐款。刘峰还主动向陶庄司法所提出,自己的公司愿意为有经济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及其家人提供工作岗位,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问题。

    社区矫正工作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对于许许多多像刘峰一样的社区服刑人员来说,社区矫正是他们在不脱离社会、不脱离生活的情况下接受教育、改正错误、重新回归社会的机会。愿越来越多的服刑人员能够像刘峰一样,利用好这个机会,积极参加公益劳动,通过自己的行动,不断地革新自我,走好将来的路。(武晨  褚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