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长河港业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枣庄市长河港业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枣庄市长河港业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
项目选址:项目位于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西南部,自既有京沪线枣庄西站南咽喉的货场牵出线引出,并行京沪线向南,场内站紧邻枣庄港薛微航道两侧布设。
建设内容:专用线于京沪铁路枣庄西站接轨,向南延伸至枣庄港薛城港区薛城作业区,正线长4.885公里,新建线路铺轨总计约8.88公里,在薛城港区西侧新建场内站1座,配套建设路基、轨道、桥涵、房建、给排水、电力、通信、信号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枣庄市长河港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褚强
联系电话:0632—4499567 邮箱:sdshjtjt@zz.shandong.cn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DkGE05XS6Q0LiHDpRIypA,提取码:0nmj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查阅方式和途径:枣庄市长河港业有限公司。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范围:厂界周围5.0km范围内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Mail向枣庄市长河港业有限公司进行意见表述,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枣庄市长河港业有限公司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信息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枣庄市长河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