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城乡水务局:扎实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来自:薛城区信息公开 时间:2024-04-10 08:08:32

近年来,薛城区城乡水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压实水行政执法主体责任,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持续加强行业监管,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全区水安全。

压实水行政执法主体责任。成立水行政执法专班,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并加大对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及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确保水事违法行为及时发现、依法打击、精准防控。2023年以来,累计排查规模以上企业、重点行业及个体工商户1000余家,发现取用水问题并限期改正32家,现场封停自备井35眼、各级河湖长完成河湖巡查6090余次、征收水土保持费20余家。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动态管理和备案审查,全面梳理145种涉水违法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裁量档次及处罚标准。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有关专家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创新水行政执法监管模式。在全省率先探索实施“取用水+信用”评价工作,制定《薛城区取用水信用监管评价标准(试行)》,根据管理对象取用水行为信息,对照取用水管理、节约用水管理、水资源监管3个方面,38个指标分项,通过取用水户自评资料、区信用平台失信记录等渠道,整合汇总取用水户信用信息档案,量化评定取用水户信用等级,分级分类实施监管。强化数字赋能增效,加强数字监控、无人机等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的应用,建设完成视频监控点17处、防溺水预警视频监控点3处、雨水情监测站1处、水位视频一体化监测站1处,实现远程监管,提升河湖库、水资源、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等领域监管智慧化能力和水平。

健全水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主动对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现日常监管与综合执法有机衔接,联合执法次数累计50余次。探索建立“水资源+司法”保护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在案件违法事实认定及办理程序合法等方面接受指导。在全市率先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建立薛城区“河湖长+检察长”协作工作机制的方案》,构建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