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财务管理 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来自:章晨伟 时间:2009-08-10 09:44:19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区经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们始终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认真贯彻统筹城乡发展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全面落实党的各项农村政策,不断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制度,切实提高村级财务规范化水平,较好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有力促进了全镇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我镇农村财务管理典型经验得到了区业务局高度评价,并在全区进行推广。

  一、加强领导,完善网络,不断完善“双代管”制度

  我镇早在1998年对各村财务实施了代管,2002年乡镇合并后通过不断改革和完善,于2004年9月对合并后46个村的集体收入全部进行了“代管”,形成镇、村级农村财务委托“双代管”制度,使全镇的农村财务管理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一是加强领导。镇专门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人大、纪检、财政、审计、经管等部门参加的“双代管”领导小组。在机关聘用了业务强、素质高的农村总会计6名,分管代理46个村的会计业务。按照村推荐经管站考核、镇政府聘用的程序,择优聘用46名村会计员,由经管站统一管理,具体负责村级各凭证的收集和传递、财务公开、备用金管理、定期向“双代管”报账等工作。 同时,提供物资保障。新增办公室2间,配备了电话、橱柜等办公设备,每年拨付2万元经费,保障了代理中心的正常运转。 

  二是实行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配备微机2台、打印机2台,按照区局要求正确使用农村财务管理电算化软件,配备了电算化管理员,操作员和审计员各1名。

  三是建立村级民主理财队伍。我镇46个村,由村民代表选举产生3--6人的民主监督小组,民主监督小组成员达276人,其中中专以上文化水平60人,每年对村会计和民主理财人员进行业务培训2次以上。

  二、加强财务审计,管好、用好村集体收入,严把财务支出关

  我们在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不变、使用权不变、收益权不变、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接受村委会的委托,将村财务和集体资金全部纳入经管站“双代管”办公室监管,并在站内设置各村的总账、收支明细帐、经济往来帐、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账等,实行电算化管理,全面反映、监督、管理村级财务活动情况。村级设置现金帐及往来备查簿、固定资产明细账,实行手工记账。以备和“双代管”办公室对帐,保证了集体收入的透明度。村级转移支付、荒山租金、养殖厂租金、占地补偿金及其他收入等必须到“双代管”办公室开经管局统一印刷的收据,3日内存入村级专户,否则,按贪占、挪用公款处理。根据村级规模,为各村预留500—1000元的日常备用金,由村会计保管,用于村两委日常开支,重大事项用款,由村提出申请、盖章、管区书记签字盖章,双代管办公室审核把关,镇长签批,然后由“双代管”办公室、村、银行共同办理支出手续,并由镇初审人员跟踪管理支出去向。

  近年来,全镇46个行政村,审计退回不合格发票2500余张,金额达180余万元。配合镇纪委、财政、审计部门、区经管局,对全镇95%的村进行了审计,对村所有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了重点审计,通过审计发现有坐收坐支,套取村集体资金,非生产性收支过大的、支出不合理的村,镇纪委给予了适当的处分及处罚。近年来,共收缴各类不合理收支6万余元,处理相关责任人3人。

  三、健全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为充分减轻群众负担, 接受群众监督,维护农民合法权利,我镇46个村,在村务、财务公开上具体做到“统一公开栏”,公开栏为10㎡以上,“统一公开时间”,每月10日为全镇统一公开日,12日为检查日,“统一公开内容”,内容完整,逐笔序时。镇经管站每月实行对财务公开考核,作为镇年底对村千分考核的标准之一,调查公开率达100%。财务公开有效化解了村民与村干部之间发生的矛盾,保证了农村的相对稳定,受到了群众欢迎。

  四、管好、用好涉农资金,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2007年以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中央各项惠农资金的不断增加,尤其是控建拆违、三期世行项目、泰山路改造、安置小区建设、小沙河、小清河治理、中和路拆迁、京沪高铁等重点工程相继在我镇境内开工建设,我镇涉农补贴资金数额增大,很多问题涉及农村的热点、难点问题,涉及农民的合法权益。为此,我们充分发挥农村财务委托代管优势作用,严格做好国家工程各项补贴资金的核实、拨付、公开、农民认可签字等阳光程序,将属于农户的补偿金,直接存入农户的存折,属于集体的补偿金,直接拨入村集体专户,从而避免了村级截留、挪用农民补偿款的行为,有效遏制了村干部突击乱花钱现象。几年来,涉农补偿2600余万元,涉及20余个村、1680余农户,整个发放过程合理有序、公开透明,得到农户的好评。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按照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努力推动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切实维护农村、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再做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