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庄镇全面落实奖励扶助政策促进群众婚育观念转变
陶庄镇把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作为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和转变群众婚育观念的治本之策来抓,加强领导、强化宣传、严格程序、全面落实,促进了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提供有力保障
该镇把落实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作为转变群众婚育观念的治本之策。为落实好上级利益导向政策,建立了计生领导小组月集中学习制度,重点学习枣发[2009]15号文和薛发[2010]6号文件以及上级计生部门出台的其它奖励扶助政策,确保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先学一步,学透一点,当好计生优惠政策落实的指挥员。充分利用周五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定期的开展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专题培训,组织包村人员和村干部,集中学习市、区、镇出台的利益导向政策,增强了基层干部贯彻落实优惠政策的责任意识。专门成立了镇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出台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实施意见和若干规定。镇政府按照逐年增长、且增幅高于财政收入增幅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划入专门账户,为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及时兑付提供了财力保障。
二、严格标准,三级联动,不断发挥奖励优惠政策的引导作用
一是落实上级优惠政策不打折。今年以来,全镇共对1893对0—14周岁独生子女父母及其子女、194户合法生育两个女孩的农村家庭、19对终生只要一女孩户的夫妇、77对自愿实行晚婚的夫妇、162对实行晚育的夫妇进行了奖励,办理各类保险,发放各类扶助金,金额达66.2万元。镇财政专门拨款5万余元,设立了生育关怀专项资金,对119户计生困难家庭进行救助,对其中的44户特困家庭每月发放50元救助金。对今年以来,合法生育且按规定时间内及时落实放环、绝育措施的391人,分别给予50元、100元的现金奖励,累计2.6万元。农村独女户、双女户父母和独男户年满50周岁以上的父母,办理农村新型养老保险时,个人缴纳部分由镇承担50%;独生子女和双女绝育家庭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时,个人缴纳部分由镇承担50%,今年来,镇财政共为2500多户垫付资金9万元。同时,按照区部署要求,认真开展 “三千计划”和“千户帮扶工程”活动,142户女孩困难家庭逐步摆脱贫困。还对21户计划生育光荣户家庭年满15周岁的子女免费就业培训,安排就业,累计投入8.4万元。
二是落实镇级优惠政策提标准。立足镇情实际,发挥经济基础较好、财力雄厚的优势,不断提高奖励扶助标准。对独女户家庭,在区奖励3000元的基础上,镇又增加1000元,发放双倍的独生子女费;夫妻双方每人每月领取的奖励金由区级的60元提高到100元。对晚婚晚育人员的奖励各提高一倍。对双女绝育手术者的奖励金在区60元的基础上提高到100元。在计生户致富方面,镇政府也制定了更加优惠的政策。计生家庭在建设大棚、养殖场时,比一般农户多享受500到1000元的补助,并优先享受2000到20000元不等的小额贷款扶持。
三是落实村级优惠政策拓领域。发挥村民自治的主导作用,鼓励各村制定符合村情实际的利益导向政策。东仓、尚马、西防备、河北庄、千山等村在计生家庭购买新农村住房时,计生户优先购房,并兑现镇制定每平方优惠50元或100元的政策。东仓村更是加大了优惠力度,独男户减免5000元、独女户、双女户减免10000元。齐湖、东仓、小武穴、史湖等民营经济发展较好的村,对计生户家庭子女优先安排就业;在升入大学时,分别给予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奖励。东仓村还对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的,除享受本村村民所有优待之外,村委会还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确保了广大计生户家庭在农村有地位、得实惠。
三、深入宣传,严格程序,确保利益导向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狠抓宣传。充分利用有线电视、村务公开栏等阵地作用,加大对奖励扶助政策的宣传。同时,各村还举办奖励扶助金发放仪式,现场为计生家庭奖扶金存折及物品。在驻地制作了大型奖扶公益广告牌11块,累计张挂宣传条幅200条,举办文艺演出3场,发放明白纸1万余张,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确保奖励扶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严格程序。坚持“三不三公开”原则,即不多登、不错登、不漏登,条件公开、程序公开、名单公开。坚持“三级三审批,村级三公示”制度,即村级初审,村级公示;镇级审核,村级公示;区级确认,村级公示。同时,该镇还要求在村级初审时就把握好调查摸底、个人申报、村民评议、张榜公布、村级干部会签、准确上报等六个环节,从而确保了享受优惠政策人员资格确认的高质量。近年来,无一例因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兑现引发上访事件。
三是强化监督。为确保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象确认无误,确保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该镇采取了责任追究、举报监督、信息反馈等制度,落实了各级贯彻计生优惠政策的责任,又将优惠政策的兑现纳入群众监督之下,确保了优惠政策兑现落实的客观公正。
陶庄镇计生办 张学才 马西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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