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举办“悔恨的泪”法制教育报告会
按照中共薛城区委、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针对当前青少年贪图吃喝玩乐等物质享受以及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而违法犯罪现象日益突出的社会现象,4月15日,区临城街道办事处特别邀请了枣庄市劳教所三名学员,在临城实验小学举办了“悔恨的泪”法制教育报告会,共有2000余名师生参加了此次活动。区教育局副局长田传刚、区教育局思政科科长张玉和、区司法局宣教科科长崔占东、区公安分局新华派出所所长种庆、区教育办主任张峰、区司法局临城司法所所长陈华参加了此次法制教育报告会。
三名劳教学员发自肺腑的演讲,以自己的亲身经历用真情感召青少年学法、守法、远离犯罪。诉说着内心的忏悔和对美好生活的渴望,警醒每一个青少年学生引以为戒,遵守法律,珍惜生活,好好学习,把自己培养成为既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质,又具有高度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的新一代青少年。这三名失足青少年是枣庄市劳教所的学员,有的因贪图吃喝玩乐而偷盗;有的结交不良朋友,误入歧途;有的迷恋网吧,失去自由和尊严。在演讲中,他们讲述了自己因不知法、不守法而走上犯罪道路的经历和教育改造后脱胎换骨、弃恶从善的认识,倒出了自己发自肺腑的痛恨和悔过,给广大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直观、发人深醒的法制课,使在场的师生深受启发和教育。
枣庄市劳教所教育科孙学军科长在此次演讲活动中作了重要讲话。孙科长指出,从小偷小摸走向违法犯罪;有些青少年迷恋网吧、歌舞厅、游戏厅等灰色场所,影响了身心健康,偏离了正确的成长轨道; 有些青少年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经常聚集在一起吸烟酗酒,滋事打架;有些青少年相互攀比,好逸恶劳,追求享乐,再加上自私、虚荣、狭隘、嫉妒等不良品行,直接影响了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形成。青少年不良成长和违法犯罪,不仅给个人和家庭带来重大伤害,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严重隐患。
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认真抓好在校学生的科学文化教育、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认真抓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发展的新一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是推动社会进步、促进中华振兴的需要,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需要。因此,学校、社会和家庭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肩负起保护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神圣责任。
区教育局思政科张玉和科长就同学们今后的学习和生活提出了严格要求。张科长指出,三名劳教学员用他们的亲身经历,痛心疾首、忏悔至深地讲述了他们因为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的人生悲剧,活生生的例子,活生生的教训,活生生的忏悔,对同学们的心灵产生了强烈地震撼,给同学们敲响了预防犯罪的警钟。他们曾经和各位学生一样,拥有幸福的家庭、拥有青春的年华、有过学校的欢乐时光、有过宝贵的人身自由,有过美好的人生追求。但是,因为一念之差,因为一时冲动,违了法犯了罪,换来的是高墙下无尽的悔恨,铁网中无尽的痛苦,我们要从他们身上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们学生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增强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要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人生道路很长,人生道路很多,但它是有方向的,有目标、有轨迹的。 每个人都有选择人生道路的自由,我们所有的教育活动,都是为了使大家走健康向上的路,有积极奋进的人生目标,法律是保证大家健康成长的轨道,一旦教育失败,教育失误,教育失责,就可能导致人出轨,你的人生就会发生转折,你的人生就可能成为悲剧。
2、要对照我们学生的思想,对照自己的行为,有没有违法的萌芽,有没有犯罪诱因,迷恋泡吧,迷恋毒品,交友不慎,交友不良,攀比生活,追求享受,以大欺小,哥们义气等。遇事要理智,遇事要冷静。切记要防止冲动,防止鲁莽,防止起哄,冲动是魔鬼,冲动是万恶之源,冲动的后果,既危害社会,又伤害别人,不仅伤害自己,还连累家人。
3、防微杜淅,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不要说我大事不犯,小事不断,任何事情都是以少积多,以小积大,“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人不是为了犯罪而生的,但那么多的少年犯罪,也足以引起我们的反思,反思我们的教育,反思我们的管理,许多人违法犯罪都是由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因此就要求我们的学生要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洁身自好,自尊、自律、自立、自强,远离不良行为,远离不良习惯, 倍加珍惜校园生活,勤奋学习,刻苦训练,珍惜青春,珍惜自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听完“悔恨的泪”法制教育报告后,同学们纷纷表示,一定要从这些劳教学员身上吸取教训,不犯类似的错误;一定要注重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增强辨别是非、善恶、美丑的能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一定要珍惜自由,热爱生活,努力学习,用优良的成绩回报老师、回报家长、汇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