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庄镇八项制度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机制
为治理性别比偏高问题,推动社会和谐安定,保持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近日,陶庄镇出台了一系列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规章制度,形成部门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B超管理制度。对辖区内有B超级的机构的B超型号、数量和B超操作人员情况登记备案。对执机人员发放持证上岗证。对怀孕14周以上孕妇进行B超检查,必须凭医生开出的检查单,由两名医务人员和计生技术人员在场,并在专用登记本上签字后进行。
二是严格落实定点人工终止妊娠管理制度。对确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由一名计生技术服务人员和村(社区)支部书记陪同,到上级指定的定点机构,实施人工终止妊娠。
三是严格落实孕情跟踪服务责任制度。统一印制了《孕产妇跟踪服务记录册》下发到村(社区)基层,实行干部包干,责任到人,将育龄妇女特别是符合政策安排生育第二孩的育龄妇女,及时掌握孕情,并从怀孕初期开始,与其签订《计划生育承诺与服务书》,每月至少上门跟踪服务一次,做好法律政策宣传和孕情保健服务情况记录,直至出生登记为止。
四是严格落实药品零售市场检查制度。组织工商、税务、计生、卫生、药监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对辖区药品零售市场进行检查,堵塞终止妊娠类药品在市场非法流通的渠道。
五是严格落实信息共享通报制度。卫生部门将婴儿出生、死亡和终止妊娠手术情况,民政部门将婚姻、收养和领养登记情况,公安部门应将新生儿户籍登记情况,定期向计生办通报。建立联系会制度,互通信息。
六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两非”及溺婴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案件查实后,对举报人实行重奖。
七是建立周边区域联合协作制度。与相邻区域及时通报情况,联合打击“两非”违法行为。
八是建立完善综合治理责任考核制度。明确各级各相关部门在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责,加强督办与检查。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马西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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