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司法所“三段教育矫正法”提升社区矫正管理水平
来自:王娟
时间:2016-03-21 10:13:54
为提高辖区社区矫正管理水平,实现社区服刑人员在思想和行为上的切实转变,临城司法所在实践中创新和丰富社区矫正教育途径和形式,探索出社区矫正三段教育矫正法,取得了良好的矫正效果,目前社区服刑人员无一脱管漏管。
一是入矫教育。在矫正人员入矫时,临城司法所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到场开展入矫宣告,主要以社区服刑人员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为重点,强化入矫人员的服刑意识,使他们能够提高认识,积极接受矫正。
二是分类教育。临城司法所综合评定每个矫正人员的入矫时间、犯罪类型、改造表现等多方面因素,将全部社区矫正人员分成严管、宽管和普管三个等级,实施分类管理,因人施矫。按照重点人口、管制缓刑、未成年、职务犯罪、过失犯罪等类别分别开展教育课程,提高教育矫正效果。
三是解矫前教育。临城司法所对剩余矫正期在两个月左右的社区服刑人员,采取一对一谈话、走访家属等形式准确掌握他们的现实状态和心理状况,为有需求的临近解矫社区服刑人员提供社会适应指导,加强与安置帮教工作的衔接,提高社区服刑人员融入社会的能力。
一是入矫教育。在矫正人员入矫时,临城司法所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到场开展入矫宣告,主要以社区服刑人员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为重点,强化入矫人员的服刑意识,使他们能够提高认识,积极接受矫正。
二是分类教育。临城司法所综合评定每个矫正人员的入矫时间、犯罪类型、改造表现等多方面因素,将全部社区矫正人员分成严管、宽管和普管三个等级,实施分类管理,因人施矫。按照重点人口、管制缓刑、未成年、职务犯罪、过失犯罪等类别分别开展教育课程,提高教育矫正效果。
三是解矫前教育。临城司法所对剩余矫正期在两个月左右的社区服刑人员,采取一对一谈话、走访家属等形式准确掌握他们的现实状态和心理状况,为有需求的临近解矫社区服刑人员提供社会适应指导,加强与安置帮教工作的衔接,提高社区服刑人员融入社会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