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市场监管局内设机构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宣传应急室牌子)
职责:负责文电、会务、调研、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相关考核的统筹协调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统筹协调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和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负责局机关以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二)人事监察室(挂财务室的牌子)
职责:承担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本局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的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相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
(三)综合法规室
职责: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拟订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综合执法以及稽查办案的措施办法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规范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协调有全区性影响的重大案件查处工作。承办本级行政执法重大案件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室(挂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广告监督管理室牌子)
职责:组织指导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负责拟订全区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行为,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等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全区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参与打击传销联合行动。组织协调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承担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拟订全区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以及广告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五)信用监督管理室(挂注册登记指导管理室、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促进室牌子)
职责:拟订全区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配合做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的建设、管理和协调应用。组织指导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状态〉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承担区行政审批局登记企业的信息公示并监督管理。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等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方面行为。
指导全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全区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负责违反登记注册法规、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上级机关交办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外商投资企业及分支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以及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和应用相关工作。承担推动全区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配合做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六)网络交易管理室(挂消费者权益保护室牌子)
职责:拟订全区网络商品交易以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指导全区消费环境建设,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薛城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七)质量发展与监督室
职责:拟订全区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以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规范社会质量评价活动。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调查重大质量事故。承担区质量强区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室
职责: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九)标准计量室(挂认证认可室的牌子)
职责:承担全区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技术机构以及人员。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按照授权监督认证活动。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和自愿性认证工作开展。负责获得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拟订全区标准化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进行监督,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指导和依法监督团体标准建设。依法管理和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组织开展产品与服务标准(食品产品标准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自我声明公开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标准化有关违法行为。
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按照授权监督认证活动。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和自愿性认证工作开展。负责区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
(十)食品安全协调室
职责: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食安薛城”建设,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创建工作。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牵头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和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区域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拟订全区食品安全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室(挂食品抽检和特殊食品监管室牌子)
职责:分析掌握全区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拟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组织或者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监测、风险监测和风险交流,承担风险预警有关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分析掌握全区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食盐领域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特殊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特殊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十二)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室(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室的牌子)
职责:分析掌握全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食品流通和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林产品、畜禽及其产品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相关领域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分析掌握全区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食盐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食盐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全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十三)药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室(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室的牌子)
职责:承担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职责;监督实施药品零售、使用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查处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参与相关药品安全事故调查;组织实施零售、使用环节问题药品召回制度。配合开展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监督抽样检验和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使用综合整顿治理。实施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职责组织经营环节的现场检查,组织指导相关问题产品处置。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配合实施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
负责实施全区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经营、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组织指导相关问题产品处置。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处置工作。
(十四)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和保护室
职责:拟订全区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措施。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承担商标专利质押、转让、许可等知识产权运用管理有关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
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组织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十五)市场综合规范管理室。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负责拟订全区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全区市场秩序及流通领域化肥、农膜、农机质量抽检和监管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负责成品油工业产品生产、流通领域质量监管。负责依法查处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成品油生产行为,负责查处有证无照成品油经营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登记、拍卖行为工作。组织推荐国家级、省级、市级“守重” 企业。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负责指导机动车辆交易市场监督管理。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一)区市场监管综合事务中心
职责:承担全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相关事务性工作。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支持保障;促进专利创造能力提升,开展专利创造资助有关事务性工作;推进知识产权的分析评议与产业导航。承担知识产权法律和维权服务等相关技术支撑工作;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智力援助;承担全区知识产权合作和交流、人才培养的辅助工作。协助开展网络信息化工作,加强网站宣传主渠道和新媒体平台建设。为个体私营经济组织提供相关服务,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务性工作。完成区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区质量计量检测中心
职责:建立和保存薛城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执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任务,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开展校准工作;承担仲裁检定、计量标准考核等计量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检验、配装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和能源计量工作;承担区市场监管局商品量、眼镜质量、能源计量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条码印刷品公益性技术检测工作。开展计量、标准化、编码科学技术研究。承担标准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商品条码公益性技术服务。协助协调行政管理部门与技术服务机构,整合市场监管领域检验检测资源;承担提升机构的检验检测水平和检验检测从业人员业务水平的工作。协助做好疫苗疑似异常反应收集、监测工作;协助做好药品及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承担全区药品、食品的质量检验、检测、质量仲裁以及相关科研培训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工业产品质量、纤维及其制品质量、食品安全的监督检验等技术支撑工作;提供公益性技术咨询、业务指导服务;承担市场监管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承担职责范围内质量、计量及其他技术支撑社会化服务工作;从事与主业相关活动取得收入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和监督。完成区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职责: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组织、指导查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组织查办上级交办、部门移交和本辖区发生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及跨区域案件;统筹协调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和案件查办工作。组织协调与多部门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