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
薛城区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 案、信访、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建议 提案办理、局机关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 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所属事业单位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 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训练工作。负责实施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对外业 务交流与合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632-4444118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室
职责: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 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 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拟 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相关行 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 责范围内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 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事故应 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参与相关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配合省驻枣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做好对全区煤矿安全实施重 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等工作,参加煤矿事故的调查处 理,协商解决煤矿安全监察、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联系电话:0632-4481118、0632-4471118
(三)应急指挥室
职责: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 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救援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拟订区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区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指导镇(街)政府(办事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和全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 设,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建立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拟订综合防灾减 灾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镇(街)、开发区及工业园区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 防治相关工作,组织中、小型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组织拟订消防技术标准和规程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地)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 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区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联系电话:0632-4455118
(四)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室
职责: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 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通报安全生产情况。负责区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规划建设信息传输 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 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立完善全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承担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 防灾减灾救灾科研、专家队伍和科技创新基地的协调服务工作。 编制全区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 实施,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指导协调全区安全 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 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舆情 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面向公众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工作。承担重大政策研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 和行政应诉等工作。监督镇(街)、开发区及工业园区有关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查处事 故举报工作。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等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承担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能转变和行政许可集中受理工作。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全区非煤矿山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联系电话:0632-4422118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一)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职责:以区应急管理部门名义统一行使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其他未涉及事项不变,仍履行原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职责。
(二)应急救援保障中心
职责:
(一)承担全区应对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保障工作。
(二)承担应急指挥技术和预案管理保障方面辅助工作;承担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方面辅助工作;承担应急物资保障方面辅助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保障方面辅助工作。
(三)承担防汛抗旱保障方面辅助工作;承担火灾防治保障方面辅助工作。
(四)承担全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承担全区地震监测网络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和观测资料处理;承担全区地震台站建设工作和流动地震台现场工作;承担宏观异常落实、震情报送、地震灾情速报、震情会商工作。
(五)承担地震灾害监测预警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地震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组织开展防震减灾能力调查评估。
(六)承担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辅助工作。
(七)完成区应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应急救援保障中心设 6个内设机构:
(一 )应急指挥保障室
职责:承担应急指挥信息系统的技术支撑工作,汇总和分析研判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做好应急救援资源信库的建设辅助工作;承担地震、防汛抗旱、防冰冻、火灾防治等信息收集、分析和利用工作;承担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辅助工作;承担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的辅助工作;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的辅助工作。
联系电话:0632-4455118
(二)救援队伍保障室 (挂救援物资保障室牌子 )
职责:承担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的辅助工作;承担对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培训、演练的辅助工作;根据救援需要和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 协助做好调动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力量参与救援行动,为 救援提供人力资源保障辅助工作。承担应急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自然灾害类突发 事件调查评估的辅助工作;承担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储各规划和 需求计划的技术支撑工作,推 动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 机制;承担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辅助工作; 承担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 灾群众生活救助的辅助工作。
联系电话:0632-4401118
(三 )科技信息保障室
职责: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技和 信患、化建设、信息传输渠道规划建设的辅助工作;承担全区应 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科研和科技创新的辅助保障 工作;承担全区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编制和实施的辅助工作;拟定应急救援宣传教育计划,开 展面 向公众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工作。
联系电话:0632-4490118
(四 )地震监测室
职责:承担全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承担全区地震监测网络仪器设各维护、维修和观测资料处理;承担全 区地震台站建设工作和流动地震台现场工作;承担宏观异常落 实、震情报送、地震灾情速报、震情会商工作;承担地震灾害 监测预警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地震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 组织开展防震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 公室日常辅助工作。
联系电话:0632-4452118
(五 )防汛抗旱保障室
职责:配合开展汛前对各类防洪设施的 检查,及 时消除影响防洪安全的问题隐患;承担区防汛抗旱指 挥部 日常事务的辅助工作;承担水旱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 作;承担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 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的辅助工作;提供防汛重点工程建设的技术 支持,承担有关台风防御的辅助工作。
联系电话:0632-4410118
(六 )火灾防治保障室
职责:承担区森林草地防灭火指挥部 日 常事务的辅助工作;承担消防技术标准和规程拟定的技术支撑 工作;承担城镇、农村、森林、草原 (地 )消 防工作规划编制 的辅助工作;承担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的技术支撑工作。
联系电话:0632-441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