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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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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局办公室

    职责:1、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上传下达,对外联络,文、电、函收发、保密等日常行政办公事务。

    3、负责局主要领导批示、重要工作部署和会议交办等事项的督办、查办、上报工作。

    4、负责会议会务、日常接待、机关保洁及安全保卫工作。

    5、负责做好车辆、装备的管理、维修保养、印章管理。

    6、负责机关点名、国家法定节假日(重大事件)值班排班和后勤保障工作。

    7、负责办公设施设备、服装等固定资产的采购、配置与管理。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632-4496003

    (二)局调研室

    职责:1.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政策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

    2.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的撰写及上报材料的审核把关。

    3.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文稿统筹工作。

    4.负责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

    5.负责舆情监管及新媒体宣传工作。

    联系电话:0632-4496600

    (三)局政工室

    职责:负责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管干部的选拔、考核工作;负责扶贫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

    联系电话:0632-4496007

    (四)局人事管理办公室

    职责:1、人事工资。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正常晋升档次(薪级)工资;做好干部调整、招录人员、人员职称变动的工资审批;及时办理调入、调出人员的增加及减少;及时开具工资转移介绍信;负责年终一次性奖金报表上报工作。

    2、社会保险。做好机关人员、企事业人员、公益岗人员的各类社会保险的正常缴纳;做好医疗、生育、工伤报销材料汇总上报;做好调入、调出人员的社会保险增员减员审批手续。

    3、技术职称。组织做好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修课培训组织报名、学习、考试发合格证等工作;局属各单位初、中、高级职称的申报工作。

    4、编制工作。严格按照区委编办要求,做好事业单位招录、公务员招录、干部调整人员的入编手续;做好退休、调出人员的销编手续。

    5、退休。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政策;及时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做好退休人员工资发放报表的上报;做好独生子女一次性补助的审批上报。

    6、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做好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及人员信息登记备案 ,对局属单位人员护照按照全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集中保管。

    7、公务员。按区委组织部要求,做好公务员招录职位申报的工作。并配合组织部对招录的公务员进行考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枣庄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和《薛城区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做好科级以下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

    8、年报统计。负责公务员年报统计、工资年报统计工作。

    9、人员招录。负责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录申报工作。

    10、年检、考核工作。督促局属事业单位做好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做好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全系统在编人员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及时填写年度考核表;配合编办做好区直牵头部门年终工作考核工作;局属干部的选拔、任免。

    11、档案管理方面。人事档案的散材料及时归档;根据区委组织部的要求完善科级干部档案。配合组织部档案室做好科级干部档案审核材料的及时反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查阅工作。

    12、配合投诉受理办公室做好关于人事工资、保险等各方面信访案件的及时回复工作。

    13、除以上工作外,还完成了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部署的其他应急性工作。

    联系电话:0632-4496079

    (五)局财务装备办公室

    职责:1、负责财务科全面工作。

    2、负责全局年度财务收支管理、工资福利发放、票据管理、纳税申报等全局管理

    3、建立健全系统内部财务管理控制制度,推动财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4、做好财务人员的管理、考核工作。

    5、按时向局领导汇报财务状况,提出财务评价和运行建议。

    负责单位记账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6、编制单位经费预算预决算。

    7、及时编报各项财务报表。

    8、严格管理财务印章。

    9、按时报送资产管理报表。

    联系电话:0632-4496018

    (六)局数字城管指挥监督办公室

    职责:负责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和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城管”的升级;负责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区域内各种城市管理问题的采集、分类、派遣和报送;负责实施对城市管理全方位、全时段的即时监控,指挥、协调和督促各专业部门的责任单位,及时处理城市管理问题;负责指导相关部门、镇(街)关于数字化平台建设运行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城市管理中的事件、部件问题的监督与评价办法,并对责任区域单位履行城市管理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通报;负责向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提交全面、详实的基础数据,为领导科学管理城市提供参考依据;负责对数字化城管指挥监督中心采集员队伍日常教育、培训、监督考核管理;督导责任区域单位加快解决问题,及时向上级反馈,做到快速反应,一办到底。

    联系电话:18769211206

    (七)局投诉受理办公室

    职责:1、负责受理来信、来访和举报工作。

    2、负责“12345”“12319”“4496005”投诉热线的日常管理和指令派遣工作。

    3、督导责任区域单位加快解决问题,及时向上级反馈,做到快速反应,一办到底。

    4、负责市长信箱、区长信箱、网络投诉以及上级领导交办事项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

    5、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所属单位的投诉受理工作。

    6、负责对局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规章制度执行情况、遵守纪律作风规定等情况进行督查,并根据督查情况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印发通报及日常绩效考核工作。

    7、负责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联系电话:0632-4496005

    (八)局法制办公室

    职责:1、负责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2、负责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宣传工作。

    3、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并拟定具体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4、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审查工作。

    5、负责行政赔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听证工作;

    6、负责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文书的管理。

    7、负责拟定重大执法决定的处理建议,并提请集体研究。

    8、负责法制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9、负责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方面与相关部门、镇(街)沟通联系和组织协调工作。

    11、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督办、业务指导、评议考核工作。

    12、负责错案追究工作。

    13、负责规范完善权责清单。

    14、负责扫黑除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等工作。

    15、牵头“属地管理”工作。

    16、牵头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网上运行工作。

    17、牵头“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工作。

    18、牵头做好行政许可工作、梳理和规范填报政务服务事项及上网运行工作。

    19、牵头“放管服”改革工作。

    20、牵头政务信息共享开放等工作。

    21、配合区化解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

    联系电话:0632-4496706

    (九)局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

    职责:1、负责指导协调环卫、市政、园林方面公共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修工作;安全检查工作;督导调度工作。

    2、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市政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的统筹、协调。

    3、负责局牵头承担的重点工程项目的调度、统计和上报。

    4、负责城市防汛相关工作。

    5、负责对接市城管局相关科室的业务工作。

    联系电话:0632-4496090

    (十)局户外广告管理办公室

    职责:1、按照《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枣庄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枣政办发[2020]11号)等专业性文件,对全区的广告设施如立柱广告、门头牌匾、野广告等进行监督管理。对规划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设置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广告设施,组织强制拆除。

    2、对全区广告设施进行隐患大排查活动,深入开展户外广告安全检查工作,加强日常监管,依法拆除各类问题户外广告设施。

    3、妥善处理广告投诉案件,做到有诉必应,有诉必果。

    4、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安排专职信息员坚持报送宣传稿件,及时宣传广告办的工作动态。    

    5、有序开展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工作。严格按照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及时足额征收户外广告费。按照收支分离原则,将所征收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全额上缴代收银行,并及时向财务人员做好统计、上交票据工作。

    6、配合重大活动安排,增加公益广告。充分发动广告经营企业利用现有的户外广告设施大力宣传,对户外公益广告资源实行统筹安排。

    联系电话:0632-4496588

    (十一)局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

    职责:1.负责参与编制城乡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

    2.对全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

    联系电话:0632-4496009

    (十二)局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

    职责:1、牵头实施全区镇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牵头实施全区国省县道路两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3、牵头实施全区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4、牵头局城市管理精细化管理工作。

    5、牵头局民兵工作。

    联系电话:0632-4496019

    (十三)局应急管理办公室

    职责:1、及时向局属单位、机关有关股室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指导意见

    2、以局机关名义拟定下发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指导性意见等文件。

    3、监督检查调度局属各单位、机关有关股室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4、指导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安排部署及协调调度指导。

    联系电话:0632-4496098

    (十四)局工会

    职责: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执法局的各项工作,完成各项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各种职工技能竞赛和各项文体活动。维护职工权利,关心职工生活,做好职工各项福利的发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协助局党组全面做好各项事业的发展和稳定。

    联系电话:0632-4496087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一)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区城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区行政执法工作的检查、监督、纠正、规范执法行为。

    2、受理综合行政执法中的投诉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因授权委托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3、指导镇街(园区)行政执法中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授权委托镇街行政执法中队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名义在本辖区内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4、负责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单位的业务指导工作,统一调度、组织全区性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专项和重大执法活动。

    5、行使市政管理方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城乡规划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环境保护管理(城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市场监督管理(公共场所无照商贩违反规定随意摆摊设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街头饮食摊档经营行为)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公安交通管理(侵占城市道路)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住房城乡建设(物业管理、燃气供热管理、住房保障、房屋征收)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1、行使旅游服务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2、行使教育和体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3、行使粮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4、行使科技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5、行使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6、行使商务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7、行使民族宗教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8、行使防震减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9、行使上述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执法监督检查权。

    20、行使法律、法规、规章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京沪高铁枣庄站站前服务中心

    职责:1、承担京沪高铁枣庄站站前广场和停车场的市政、环卫、园林以及各项便民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2、承担京沪高铁枣庄站停车场的收费和车辆秩序管理工作。

    3、协助做好枣庄西站站前广场各类便民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4、协助做好京沪高铁枣庄站和枣庄西站站前广场内的城市管理工作,配合做好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5、配合公安、交通运输、交警等部门开展管理区域内的治安、客运秩序、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6、完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薛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服务中心

    职责:1、参与拟订分工范围内所辖区域(以下简称所辖区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行业管理规划、工作(作业)标准和管理规范。

    2、承担所辖区域内城市道路、城市照明、城市防汛、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城市照明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3、承担所辖区域内城市园林绿化、公园和游园、城市广场、城市雕塑等各类公共绿地的维护和管理;配合上级部门落实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协助做好所辖区域内古树名木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园林绿化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和城市园林绿化节水工作。

    4、承担所辖区域内城市主次道路、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承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制度的实施工作;承担建成区范围内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的管理工作;承担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经 营性卫生有偿服务费、环卫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工作。

    5、承担所辖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中有关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卫设施及依附市政设施的各类管线的设计、城市道路交通标识、标线,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6、完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薛城区新城市容环境综合服务中心

    职责:1、参与拟订分工范围内所辖区域(以下简称所辖区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行业管理规划、工作(作业)标准和管理规范。

    2、承担所辖区域内城市道路、城市照明、城市防汛、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城市照明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3、承担所辖区域内城市园林绿化、公园和游园、城市广场、城市雕塑等各类公共绿地的维护和管理;配合上级部门落实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协助做好所辖区域内古树名木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园林绿化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和城市园林绿化节水工作。

    4、承担所辖区域内城市主次道路、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承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制度的实施工作;承担建成区范围内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的管理工作;承担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经 营性卫生有偿服务费、环卫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工作。

    5、承担所辖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中有关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卫设施及依附市政设施的各类管线的设计、城市道路交通标识、标线,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6、完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