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简介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 |
0632-4427866 |
电子邮件 |
xcqzfhcxjsjadmin@zz.shandong.cn |
办公时间 |
5月1日-9月30日 |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
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办公地址 |
薛城区长青巷中段(原地税稽查局院内) | |||
主要职责 |
(一)贯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起草涉及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负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化质量。参与或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工作调研,提出加快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有关政策。 (三)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监督实施建筑节能政策,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四)指导全区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组织协调区属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市场开拓、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五)组织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全省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六)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监督执行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监督实施全区城市设计、城市勘察以及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工程抗震设防相关政策。参与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 (八)负责城市建设有关工作。拟订全区城市建设、公用事业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建设年度计划;负责管理城市建设档案;负责燃气、供热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统计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九)指导各镇街落实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各镇街开展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十)贯彻执行上级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并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监督实施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监督执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规章制度,指导物业公共部分以及公用设施交付管理。 (十一)负责全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监督实施全区住房保障、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市、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十二)监督检查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执行情况,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区级承担的执法职责,查处违法案件。 (十三)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专业人才的培养和职工队伍的培训。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探索智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推进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务服务信息平台和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问题。区发展和改革局管前期,牵头组织审查并会同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概算方案;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管后期,牵头组织并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初步设计。 2.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工作。 3.关于行政许可职责分工。有关行政许可及其关联事项划转后,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集中审批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突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