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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职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会务、信息报送、新闻宣传、档案、信访、法制、工会、计划生育、督查、保卫、保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按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指导开展城乡建设档案、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牵头组织有关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资产使用、维护管理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建设、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本系统普法、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组织实施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法制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劳资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和行风建设工作。

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所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调查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局直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审计、核定。

联系电话:0632-4480055

(二)城市建设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牌子)

职责:贯彻执行城市建设和燃气、供热行业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和改革措施,指导燃气、热力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燃气、供热等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指导海绵城市、综合管廊、慢行交通系统、停车设施规划建设有关工作;参与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建设年度计划、重点工程项目计划并指导监督执行;负责行业统计工作和经济运行分析。

监督执行建筑业发展改革和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监督执行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的投诉;组织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指导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

组织制定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工作制度,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监督落实,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组织行业科技成果上报,组织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等成果,指导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632-4483508

(三)村镇建设办公室

职责:参与或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工作调研,贯彻落实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组织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等有关工作;贯彻执行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参与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镇(街)、村庄规划的编制和指导实施工作;指导并监督开展特色村镇保护等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限额以下乡村住房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省级示范镇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受灾地区的村镇重建和大型建设项目的村镇迁建工作。

联系电话:0632-4468568

(四)开发管理办公室

职责:指导全区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地产市场和物业服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拟订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物业服务行业的规章制度。

规范整治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和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等开发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房地产开发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条例,负责楼盘基本情况查询及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分析;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初审及报送;负责对全区房地产开发有关数据的统计上报。

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物业服务行业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执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规章制度,参与拟订房屋装饰装修政策并监督实施。

负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参与制定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参与拟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扶持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联系电话:0632-4490228

(五)人民防空办公室

职责:贯彻执行人防工作法律、法规、人防建设的规范性文件,拟订本辖区人防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区人防指挥、通信警报、人口疏散体系、信息化和群众防空组织建设。组织开展人防宣传、公众防空防灾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参与协调城市化学事故救援。负责抢险救灾、应急保障有关工作。组织查处违反人防法律法规的案件。

负责人防工程建设专项规划计划的编制、管理以及监督检查。负责地下防护建筑建设管理。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落实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审核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和质量监督。组织指导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审核人防工程的报废、拆除。指导全区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和已建成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监管工作。

联系电话:0632-4421443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一)薛城区人民防空事务中心

职责:(1)承担城市重要区位防护准备和城市基础设施防护功能、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落实的检查辅助工作;承担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

(2)参与制定防空袭计划方案,协助组织实施人防指挥工作;承担全区人口疏散体系建设,参与指导防空袭演习演练。

(3)承担全区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的辅助性工作;承担人防工程设计、监理、质量和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监管有关技术支持保障工作;参与城市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计划和项目报建联审。

(4)承担区级人防信息化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全区人防系统的战备值勤和应急值班工作;组织实施防空袭警报试鸣,承担防空警报器的维护管理工作;利用防空警报发布灾情警报工作。

(5)组织人防平战结合工作,组织实施指挥、工程、通信警报、疏散体系以及群众防空组织等人防战备资源的平时开发利用。

(6)承担组织开展人防宣传、教育工作。

(7)承担协调推进人防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

(8)完成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薛城区住房保障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职责:(1)参与全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承担推进全区住房制度改革辅助工作;承担指导全区棚户区改造辅助工作。

(2)承担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辅助工作;指导镇(街道)排查上报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和落实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承担住房信息化建设、运行和维护的辅助工作。

(3)组织实施公共租赁房建设,承担实物配租、货币补贴发放申报家庭的审核与年检工作;承担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初审及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资格初审工作。

(4)承担拟订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的辅助工作;承担指导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辅助工作。

(5)参与新建住宅项目物业服务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及综合验收;承担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辅助工作;承担全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备案、业主委员会登记备案;承担物业公共部分及公用设施交付管理辅助工作。

(6))承担对镇(街道)物业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7)完成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薛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

职责:(1)为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实施全过程质量监督提供技术服务。

(2)承担指导预拌混凝土企业、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建工类检测机构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的技术支撑工作。

(3)承担建设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建筑物气象防雷和室内环境等检测工作。

(4)承担对依法必须进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过程监管的辅助工作;承担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辅助工作;承担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辅助工作。

(5)承担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技术创新、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的辅助工作;承担全区建筑业企业质量、安全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管理的辅助工作;承担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调查的辅助工作。

(6)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智慧建造等政策、规划实施的辅助工作;协助开展规模以上在建工程的扬尘治理工作。

(7)承担建筑业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清理工作。

(8)完成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薛城区房产征收事务中心

职责:(1)贯彻落实房屋征收政策法规,承担拟订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规章制度辅助工作;参与编制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计划,依法组织指导相关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工作。

(2)承担全区房屋征收信息的统计、分析,为房屋征收提供技术支撑;承担房屋征收过程中的摸底、丈量、评估、测算的技术指导工作。

(3)配合相关部门和镇(街道)做好征收补偿协议的起草、签订工作;依法稳妥做好回迁安置上房、结算辅助工作。

(4)承担房屋征收补偿相关政策的宣传、咨询和培训工作。

(5)完成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薛城区公用事业保障中心

职责:(1)参与拟订城镇燃气供热行业发展规划和改革措施;承担指导全区燃气供热行业监督管理辅助工作。

(2)为燃气供热企业安全生产和运营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指导燃气供热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宣传、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

(3)承担燃气供热企业生产运营相关数据、情况收集和报表的汇总、统计工作。

(4)承担燃气供热相关行政审批前各类审查的专业技术性支持工作。

(5)承担全区燃气供热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辅助工作。

(6)完成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薛城区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

职责:(1)贯彻落实房地产开发政策法规,承担拟订全区房地产开发经营相关规章制度辅助工作。

(2)承担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网签备案和预售资金监管的辅助工作。

(3)承担房地产开发经营权、项目手册、商品住宅性能认定、建设条件意见书出具及竣工核验的辅助工作。

(4)承担辖区内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服务,承担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评定、管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培训考核。

(5)完成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