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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

  • 机关简介
  • 领导信息
  • 机构设置
  •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内设机构

    一、内设机构

    (一)综合保障中心

    职责:具体负责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机关党工委、工会等工作。

    1、接收各类通知、文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外部接待和内部协调工作。全局学习、各类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实施。局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文件的起草制定工作。政务信息上报、党建工作。车辆的保养、使用、调度及管理工作。行政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登记和发放。安全、卫生、考勤、保卫、值班等工作的安排、监督和检查。环境信息宣传、发布、网站公示。监督浏览网上环保舆情,做好回复工作。做好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职称评定、工资晋级套改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文字资料、音像资料、图片资料等收集、整理、归档等档案管理工作。妇联工作。保密工作。健康查体工作。报刊杂志的征订与分发工作。做好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3、依照财务和会计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合理使用和严格管理资金。罚没款收缴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及绩效评定工作。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核算、上交和发放工作。及时报销收支凭证,准确入账记账,做好凭证、账簿、报告的编制、归档工作。内部经费核算和全局资产管理工作。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绿色发展中心

    职责:具体负责总量办、综合法规科、项目办等工作。

    1、负责对环保违法案件处理意见进行法制审查,制作环境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环保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应诉和申请强制执行工作。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友好企业、环境教育基地等绿色创建工作。行政处罚信息录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制定、公布、审批、落实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组织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新建项目资料审查、现场勘察、审批工作。备案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确认。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污染减排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做好减排项目的申报审核。环境统计和审核工作。污染源普查工作。排污许可证发放、审核工作。新建项目总量确认工作。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督察考核中心

    职责:具体负责督察办、固体废物与辐射管理、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

    1、“四减四增”统筹调度工作。各级环保督察综合协调调度工作。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危险废物出口核准、固体废物进口许可等工作。废弃化学品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工作。重金属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放射源许可管理工作。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制定区环境应急预案,组织环境应急演练,防范重大环境风险,对辖区内突发环境应急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组织重大环境事件考核工作。督促指导辖区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并备案;指导企业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四)流域生态中心

    职责:具体负责(农村)生态科、水科等工作。

    1、拟订全区水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全区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水功能区划,开展水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估。河流断面水质日常监督检查及应急处置工作。监督管理全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辖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及备案工作。水污染防治及河流断面考核工作。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申报及绩效管理工作。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辖区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农村黑臭水体、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指导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农村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申报及绩效管理工作。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大气治理中心

    职责:具体负责大气办等工作。

    拟订全区大气环境保护规划;起草全区大气环保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区大气环境功能区划;负责建立健全大气环境保护制度。拟定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辖区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的贯彻落实。组织落实涉气环境目标责任书和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工作。拟定涉气企业点源的污染治理计划,并组织实施。辖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督导、协调、调度工作。大气环保专项资金申报及绩效管理工作。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执法办案中心

    职责:具体负责执法大队等工作。

    1、依法对辖区内各类污染源实施执法监督检查。对环境违法案件进行立案、现场调查取证、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落实环境处罚决定。环境信访调查处理工作,对来电、来信、网络反映的环境纠纷、网络舆情、媒体应对及检举控告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向信访室反馈调查处理结果。环保设施运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跟踪监督检查,依法对建设项目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执法检查。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负责对来电、来信、来访、网络反映、上级转办环境信访的接待、分解、回复、数据上报等工作。负责环境信访平台的登录、维护、接收、转办等工作。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技术服务中心

    职责:具体负责监测监控、质量服务中心、机动车等工作。

    1、制定监测计划,开展监督性监测。环境监控系统的运行和使用。全区在线监测企业的监督、备案、数据的审核,并配合市局做好系统建设相关工作。保障全局网络的正常运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动车尾气排放联合执法检查。机动车检测线效检执法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执法检查。加油、加气站三级油气回收工作。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

    薛城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职责:承担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监控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的辅助工作;承担监督协调生态保护修复的辅助工作;承担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的辅助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辅助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实施及效果评估的辅助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辅助工作;承担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辅助工作;承担应对气候变化辅助工作;完成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