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1-00328
- 主题分类:公示内容
- 发布机构:区城乡水务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2月2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2月22日
- 标 题:薛城区城乡水务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
- 效力状态:有效
薛城区城乡水务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薛城区城乡水务局
执法机构设置:建管科、发规科、防御科、水保科、调水科、河湖科、水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薛城区常庄街道凤城路麦穰店村南
联系方式:建管科(0632-4482896)、发规科(0632-4482629)、防御科(0632-4482116)、水保科(0632-4482519)、调水科(0632-4482659)、河湖科(0632-4482796)、水资源管理服务中心(0632-4482566)
电子邮箱:xcqcxswj@zz.shandong.cn
二、执法职责、权限
负责组织查处全区重大涉水违法事件,调处镇(街)间的水事纠纷,受区政府委托调处区际间的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指导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务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三、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5.《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6.《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
7.《山东省水资源条例》
8.《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9.《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
10.《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
11.《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
12.《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13.《山东省实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办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15.《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16.《山东省湖泊保护条例》
17.《取水许可管理办法》
18.《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19.《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
20.《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
21.《山东省农田水利管理办法》
22.《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
23.《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
24.《安全生产法》
2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6.《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27.《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8.《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9.《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30.《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3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35.《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36.《城市供水条例》
37.《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38.《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39.《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40.《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41.《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四、执法程序
详见薛城区城乡水务局行政执法流程图
http://www.xuecheng.gov.cn/zwgk/qjbm/qcxswj/202012/t20201208_1111788.html
五、监督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区城乡水务局行政执法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薛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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