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6-00368
  • 主题分类:服务指南
  • 发布机构:枣庄市薛城区城乡水务局
  • 成文时间:2026年02月27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6年02月27日
  • 标  题:薛城区城乡水务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薛城区城乡水务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城乡水务行政处罚案件,包括依法实施警告、罚款、扣押、责令改正等。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承办机构

枣庄市薛城区城乡水务局

四、办理基本流程

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处罚事前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五、办理时限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有明确办理时限的必须明确办理时限)

六、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陈述申辩权利、听证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陈述申辩、听证;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机关: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

行政诉讼机关: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七、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2:00,14:00—17:00

办公电话:0632-4412527

办公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城乡水务局(常庄街道麦穰店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