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1-00971
  • 主题分类:方案文件
  •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6月07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1年06月07日
  • 标  题: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第三批) 资金预算指标的细化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第三批) 资金预算指标的细化方案

区民政局:

根据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第三批)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枣财社指〔2021〕51号)要求,经研究,现下达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199.06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91万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91.5万元、省级彩票公益金16.56万元)。

请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规定,中央补助资金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救助支出。省级补助资金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含低保家庭本科新生入学救助)、贫困家庭残疾人假肢用品配制及维修、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等方面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列2021年“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省级彩票公益金支出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本次下达的中央直达资金和对应安排的省级资金,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管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整个环节,并保持不变。请你单位建立健全直达资金台账,加强资金管理,要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支付确认后,请及时将惠企利民详细发放信息传送区财政局录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请按照《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等有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引导,完善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工作,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1、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2、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薛城区财政局

                                           2021年67

附件1:

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资金情况

财政拨款年度金额:

中央补助资金91万元


总体目标

1.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
3.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救急解难。
4.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并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
5.规范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相关政策,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得到更加精准化的专业服务和基本生活保障。
6.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水平,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使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低保对象人数

应保尽保


特困供养人数

应保尽保


临时救助人次

应救尽救


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率

应救尽救


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率

≥90%


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纳入监测范围率

≥85%


质量指标

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

相关规定标准值,不低于上年


补助资金足额发放率

100%


救助(供养)人员符合率

100%


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准确率

≥90%


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县(市、区)比例

≥92%


时效指标

向本行政区域县级财政部门下达补助资金

收到补助资金后30日内


补助资金按时发放率

≥95%


流浪乞讨人员求助要求当天登记救助率

≥95%


成本指标

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率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提升情况

有所提升


帮助查明身份的滞留流浪乞讨人员返乡情况

及时送返


为自愿前来救助站或由公安等部门护送至救助站的传销解救人员、打拐解救人员、家暴受害者等提供救助服务率

≥95%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制度

进一步完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政策知晓率

≥85%


受益群体满意度

≥88%


附件2:

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资金情况

财政拨款 年度金额:

省级补助资金108.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91.5万元,彩票公益金16.56万元)


总体目标

1.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落实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保障其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需求。
3.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救急解难。
4.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并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
5.规范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相关政策,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得到更加精准化的专业服务和基本生活保障。
6.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水平,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使孤儿、受艾滋病影响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点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7.规范开展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使有医疗康复需求的孤儿,能够得到及时救助帮扶。
8.保障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提高生活水平,保障生活质量。
9.低收入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资金及时发放。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低保对象人数

应保尽保


特困供养人数

应保尽保


临时救助人次

应救尽救


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人数

应保尽保


低收入宗教教职人员人数

应保尽保


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率

≥95%


孤儿、受艾滋病影响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点困境儿童纳入保障范围率

≥90%


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纳入监测范围率

≥85%


质量指标

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

相关规定标准值,较上年有所提高


补助资金足额发放率

100%


救助(供养)人员符合率

100%


孤儿、受艾滋病影响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点困境儿童认定准确率

≥90%


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县(市、区)比例

≥92%


时效指标

向本行政区域县级财政部门下达补助资金

收到补助资金后30日内


补助资金按时发放率

≥95%


流浪乞讨人员求助要求当天登记救助率

≥95%


成本指标

孤儿医疗康复经费据实结算率

100%


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率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提升情况

有所提升


帮助查明身份滞留流浪乞讨人员返乡情况

及时送返


为自愿前来救助站或由公安等部门护送至救助站的传销解救人员、打拐解救人员、家暴受害者等提供救助服务率

≥95%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制度

进一步完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政策知晓率

≥85%


受益群体满意度

≥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