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1-00973
  • 主题分类:方案文件
  •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7月27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1年07月27日
  • 标  题:2021年优抚安置资金(第五批) 预算指标的细化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21年优抚安置资金(第五批) 预算指标的细化方案


区退役军人局:

根据市财政局  市退役军人局《关于下达2021年优抚安置资金(第七批)预算的通知》(枣财社指〔2021〕79号),经研究,现下达2021年优抚安置资金预算指标306.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256.5万元、省级补助50万元),用于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支出。列2021年“20808 抚恤”相关支出科目。

一、此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支出。

二、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管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整个环节,并保持不变。请你单位建立健全直达资金台账,加强资金管理,要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支付确认后,请及时将惠企利民详细发放信息传送区财政局录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三、请按照《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引导,完善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工作,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

附件: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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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1 年度)

专项名称

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

中央主管部门

退役军人事务部

省财政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省委组织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资金情况
(万元)

下达金额

306.5

其中:中央补助

256.5

省级补助

50

年度总体目标

落实国家和省优抚政策,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权益、提高优抚对象的社会政治地位,使军人成为社会尊崇的职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应补尽补率

100%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发放人数


质量指标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发放资质符合率

100%

人员资质认定规范性

规范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发放准确率

100%

效益指标

时效指标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发放及时率

100%

成本指标

在乡老复员军人补助发放标准(抗战时期入伍)

依据国家标准

在乡老复员军人补助发放标准(非抗战时期入伍)

依据国家标准

社会效益指标

优抚对象生活情况

有效保障

优抚对象的自豪感、 获得感

提升

抚恤补助政获知晓率

100%

有责投诉数

0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抚恤补助发放监管机制健全性

健全

档案管理完备性

完备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优抚对象满意度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