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1-00974
  • 主题分类:方案文件
  •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8月26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1年08月26日
  • 标  题:2021年优抚安置资金(第六批) 预算指标的细化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21年优抚安置资金(第六批) 预算指标的细化方案

区委组织部、退役军人局:

根据市财政局 市退役军人局《关于下达2021年优抚安置资金(第八批)预算的通知》(枣财社指〔2021〕92号)要求,经研究,现下达2021年优抚安置中央直达资金,用于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支出。具体项目、金额、科目及资金编码等见附件。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用于调整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支出。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面清晰、流向明确。

三、请按照《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引导,完善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工作,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

附件1:2021年优抚安置资金(第六批)分配表

附件2: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薛城区财政局

                                                                 2021年8月26日


附件1

2021年优抚安置资金(第六批)分配表

单位

合计

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

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

中央资金

支出科目


20808抚恤

退役军人局

47

47


区委组织部

0.1


0.1

合  计

47.1

47

0.1

单位:万元


附件 2     :

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1 年度)

专项名称

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含老党员生活补贴)

中央主管部门

退役军人事务部

市级财政部门

市财政局

市级主管部门

市委组织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资金情况

(万元)

下达金额

47.1

其中:中央补助

47.1

省级补助


年度总体目标

落实国家和省优抚政策,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权益、提高优抚对象的社会政治地位,使军人成为社会尊崇的职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应补尽补率

100%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发放人数


质量指标.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发放资质符合率

100%

人员资质认定规范性

规范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发放准确率

100%

效益指标

时效指标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发放及时率

100%

成本指标

在乡老复员军人补助发放标准

(抗战时期入伍)

依据国家标准

在乡老复员军人补助发放标准

(非抗战时期入伍)

依据国家标准

社会效益指标

优抚对象生活情况

有效保障

优抚对象的自豪感、获得感

提升

抚恤补助政获知晓率

100%

有责投诉数

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抚恤补助发放监管机制健全性

健全

档案管理完备性

完备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或服

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优抚对象满意度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