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1-00977
- 主题分类:方案文件
-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 成文时间:2021年11月0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11月05日
- 标 题: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预算指标的细化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预算指标的细化方案
区卫生健康局:
根据市财政局 市卫健委《关于下达 2021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枣财社指〔2021〕111号)要求,经研究,现下达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指标220.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54.9万元、市级资金65.2万元),专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其中市级留用资金,支出列 2021 年“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目。
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整个环节,并保持不变。请你单位建立健全直达资金台账,加强资金管理,要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支付确认后,请及时将惠企利民详细发放信息传送区财政局录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请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9〕1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规范资金分配、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请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请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等有关要求,强化绩效引导,明确工作职责,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效益。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20号)规定,将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项目的绩效目标。
附件:2021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
薛城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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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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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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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核定金额 |
已下达金额(薛财社指〔2020〕2号和22号) |
本次下达按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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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合计 |
市级资金 |
其中明确(中央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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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 |
省级 |
市级补助小计 |
核定补助资金 |
绩效考核补助 |
重点地方病防治 |
职业病防治 |
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 |
合计 |
中央 |
省级 |
市级 |
合计 |
中央 |
省级 |
市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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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5.2 |
2775.1 |
849.9 |
400.2 |
357 |
43.2 |
9 |
11 |
48.736 |
3805.1 |
2620.2 |
849.9 |
335 |
220.1 |
154.9 |
6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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