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3704030010/2023-00531
- 主题分类:方案文件
- 发布机构:薛城区财政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1月1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1月10日
- 标 题: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资金的细化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资金的细化方案
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资金的细化方案
区民政局:
根据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枣财社指〔2023〕10号),现下达 2023年中央、省、市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资金预算指标4681万元,具体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指标,支出列 2023年“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关科目,具体金额见附件。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规定,中央补助资金统筹用于城乡低保、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省、市级补助资金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儿(含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临时救助(含低保家庭本科新生入学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低收入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等方面支出。
二、本次下达的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 项资金预算指标,支出列2023年“2296002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具体金额见附件。按照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规定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方面支出。
三、此次下达的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整个环节。请你单位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直达资金台账,要确保账目清晰、流向明确、数据真实。资金支付后,及时将惠企利民信息传送区财政局录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四、请按照《中共薛城区委 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薛发〔2020〕11号)、《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薛城区区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薛城区区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薛政办字〔2020〕12号)等有关要求,强化绩效引导,完善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工作。同时,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
枣庄市薛城区财政局
2023年1月6日
附件
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
单位:万元
|
合计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
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 | ||||||
|
小计 |
中央资金 |
省级资金 |
市级资金 |
小计 |
老年人福利 类项目 |
残疾人福利 类项目 |
儿童福利类 项目 | |
|
4681 |
4617 |
1760 |
1884 |
973 |
64 |
32 |
3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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