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030010/2024-03477
  • 主题分类: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 发布机构:薛城区财政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1月07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1月07日
  • 标  题:薛城区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薛城区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牢牢把握财政法治建设这条主线,大力推进法治政府进程。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能力建设,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行政。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落实行政首长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抓住“关键少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并不折不扣予以落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依托公务员网络学堂的法治课程建设,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和法律知识考试,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财政法治工作队伍。

二是加强财政改革管理,持续加大财政监管力度。加大零基预算改革力度,用于重点支出保障。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提升大数据理财能力。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融合。强化财政运行和债务管理全面系统闭环监控,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实施财政收入、“三保”供给、库款保障等联动监测和预判预警,逐笔明确重点刚性支出资金来源,有效把控财政运行潜在风险。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实施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聚焦惠企利民资金、涉农资金、转移支付资金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切实严肃财经纪律,督促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形成监管闭环。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组织法治宣传活动。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创城法治建设、防灾减灾、财政惠农支农政策宣传等活动,组织观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直播,同时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党务公开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弘扬了财政法治理念,提高了群众财经法治意识,增强了干部“依宪治国”“依法理财”的观念。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财政干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同时做好信息公开、意见征求等工作,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管理。严格落实省市区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要求,推进规范性文件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定,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工作。加强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严格党内法规制定程序。重视和防范行政机关合同法律风险,加强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和重大合同报备工作。

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要求,聘请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高了法律顾问工作实效。

(三)严格规范执法,贯彻落实执法监督和纠纷化解工作

一是优化监管系统,贯彻落实“互联网+监管”系统工作。结合权责清单和单位监管职能,对监管事项进行了全面认领和梳理编制工作,提升了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是强化内外监督,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对财政执法行为的监督。重视政务公开,将财政工作置于“阳光”之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预决算信息、预算绩效、稳企业稳增长及民生保障等重点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规范化水平。

三是健全化解机制,及时做好化解工作。规范行政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员和法治监督员队伍建设,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沟通联系,及时有效化解相关纠纷。2024年截至目前我局未发生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是开展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干部能力。2024年,我局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大力开展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增强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开展 “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加强财政系统、普法点面之间的工作联动,重点开展《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系列宣传活动及专题学习;开展以案释法,以案学法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参加以宪法为主题的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短板弱项体现在:法治队伍力量较薄弱,局里从事法律专业人员较少,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参差不齐、执法经验不够丰富,对相关政策解读不够全面系统,真正做到了如指掌,利用法治思维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创新举措不多。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坚持学法用

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专题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重点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意义、根本遵循、重点工作的重要论述,织密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推进法治建设,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完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自觉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用党的先进理论武装头脑,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将个人自学、集体学习、专题研讨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学习成效,提升学用结合能力;按规定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二)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

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了本局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

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全年全局重大行政决策全部按相关规定程序决策。

(四)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

2024年我局按照《预算法》、《国资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财政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财政风险有效防控,财政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国有企业依法监管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财政法治理念贯穿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绩效、政府采购监管、国有资产监管、财政监督等全过程,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依法依规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财政政策加力提效; “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区财政局不断强化对普法工作的经费保障;落实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经费保障机制,为全面推进全区法治薛城建设提供了财力保障。

(五)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

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党组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完善,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论述,积极践行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稳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一)着力深化财税改革力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完善政府预算管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固化格局,强化重点支出保障。深化预算支出标准体系、预算项目库建设和应用,加强专项资金清理整合,持续细化预决算公开,提升预算管理规范性。推进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深度融合,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强化绩效运行监控,硬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推动落实财会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持续提高监督效能。加强政府债务穿透监管,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强化“三保”供给、库款支付、地方偿债等动态监测和风险防范,筑牢财政安全运行底线。

(二)着力加强普法宣传力度。紧紧围绕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继续开展《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全体财政干部的法治工作水平,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转,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普法活动;利用好省、市、区法制办相关宣传平台,积极写好我局法制宣传信息报道,争取信息被录用发布;同时积极参与“12•4”宪法日、组织送财政法规、政策到社区、到企业等各项宣传活动。

(三)着力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进一步探索创新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机制,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管理制度,严格把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发布、备案、清理工作环节。

(四)着力规范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工作。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决策程序。坚持将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不断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避免执法的随意性。

(五)着力推进执法监督工作。随着 “互联网+监管”平台深化应用,根据上级政府的要求,继续推进执法监督管理,降低执法风险隐患。进一步扩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事项,实现各种执法指标率全达标。